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3年12月03日 08:02作者:来源:光明网

眼下,我国正在着手进行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针对大量房产未纳入住房信息系统的尴尬,2010年下半年,住建部启动了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于2012年6月底实现联网。

  【阅读提示】

  眼下,我国正在着手进行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业内人士建议,能否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机进行住房普查呢?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和专家均表示困难重重。

  无论是2010年我国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还是眼下着手进行第三次经济普查,均未有实质性的住房普查环节,对此,有媒体刊发采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的文章称,部分官员房产太多,也是其中的一个阻力。而有网友更是直言太敏感,“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第三次经济普查或难涉房产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务院日前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组成人员方面,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肖捷、丁向阳、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和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任副组长;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民政部副部长戴均良、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波和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担任小组成员。

  据了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第三次经济普查涉及住房 部分人不想普查房产

  在中国内地到底有多少人不合理或不合法地拥有十套、百套房子?又有多少人因为高房价而望房兴叹,这一切都没有答案。

  眼下,我国正在着手进行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业内人士建议,能否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机进行住房普查呢?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和专家均表示困难重重。

  大量房产未纳入住房信息系统

  从走访来看,尽管各地政府均有自己的住房信息系统,但这一系统实际上有较大缺陷。即便在住房信息系统相对较为完备的一线城市,其住建部门负责人也对坦言,还有大量房产并不在住房信息系统之中。

  在一二线城市,有大量老旧房产并未实现电子化,即并不在住房信息系统中,此外还有大量的小产权房、央产房、自建房、违建房,更游离在这一系统之外,而这些房产,数量比较庞大,其中,业界估计仅小产权房的规模全国就高达数十亿平方米。很显然,目前这些数据是一片空白。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个人住房普查是调节住房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旦掌握了真实全面的住房基础数据,那么依靠灰色收入大量购买住房资源的行为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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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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