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底启动 范围为二三产业

2013年12月03日 07:50作者:来源:水母网

今年底,烟台将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活动。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发布普查公报;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等。本次经济普查的一大亮点是,将充分运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普查区电子地图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实现精确普查。

  今年底,烟台将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活动。烟台日前下发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提出,普查时间自2013年12月31日起,到20

  15年10月结束,普查对象主要为在烟台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普查对象为二三产业

  通知中提出,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烟台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对联网直报企业、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设置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2015年10月完成普查

  根据普查总体安排,此次普查主要分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选聘和抽调普查人员;落实普查经费,完成普查物资准备;进行普查试点,完成普查方案的制定;拟定普查培训教材,逐级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等。

  登记阶段(2014年1月-3月)。开展单位核查、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联网直报企业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继续使用PDA采集普查表数据。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指标,由国家调查队以所有个体经营户为总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普查区进行抽样调查。

  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阶段(2014年1月-4月)。市及县市区普查机构在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上,对普查资料按专业实行即报即审,发现问题逐级退回至企业或普查员修改。

  数据汇总、评估和发布阶段(2014年5月-2015年10月)。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发布普查公报;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等。

  普查资料不作为处罚依据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烟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也将设立相应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本地普查实施工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经济普查小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本次经济普查的一大亮点是,将充分运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普查区电子地图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实现精确普查。

  此外,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