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 如有违规行为可举报

2013年12月03日 07:56作者:来源:胶东在线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今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我市经济普查包括9万多家法人单位,1万多家产业活动单位以及40多万家个体户需要核查。

  胶东在线消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今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基础信息支持。

  2013年10月到12月,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上门核查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名称、联系方式、生产经营情况等,普查对象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还需提交2012年年度和2013年1到9月财务报表复印件。2014年1到4月,普查人员将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再次入户,采集年度普查资料。

  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我市经济普查包括9万多家法人单位,1万多家产业活动单位以及40多万家个体户需要核查。单位核查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烟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535-6643347,传真:0535-624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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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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