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把整改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2013年11月22日 06:34作者:李 明来源:大众日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省检察院坚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落实的内容、时限、措施和目标。截至目前,省检察院公文发文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2%;全省性会议次数较往年减少36%,平均会期缩短一半,省检察院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2.37%,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18.2%。

  □通讯员 李 明
   记 者 李占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按照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省检察院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把建设长效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努力方向,逐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用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把整改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建立起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菏泽市牡丹区张可庄的老宋,这两天正在为侄子的事上火。因涉嫌故意伤害,双亲亡故的侄子被检方起诉,可诉讼方面的情况一家人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11月17日一大早,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桑丽找到了老宋,把案件的审理进程、环节详细地解释了一遍。“检察官还把办案人的名字告诉我,好对办案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进行监督,这下我就放心了。”
  刑事案件审查期间滞留时间长,节点多,在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征求群众意见阶段时,群众对此反映较多。为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进程了解清楚,省检察院探索实行了案件告知制度,拓展公诉案件告知内容和告知对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通过在全省检察系统发放调查问卷、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383条,经过认真梳理,共汇总为6大方面115个。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省检察院坚持即知即改、立查立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落实的内容、时限、措施和目标。
  截至目前,省检察院公文发文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2%;全省性会议次数较往年减少36%,平均会期缩短一半,省检察院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2.37%,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18.2%。
  做好整改落实,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省检察院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推出了一系列科学思路和措施,如擦亮民本检务、民生检察品牌,构建和谐检民关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等。在此基础上,我省检察机关陆续推出了检察官派驻检察室锻炼、千名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等12个创新措施。
  “我们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开门促整改,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邀请群众参与,并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布,主动接受监督。”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表示,11月15日至25日,全省检察机关正依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各市检察院及其单独调查的三分之一基层检察院,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原标题:把整改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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