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庭审搬进村委大院

2013年12月23日 18:54作者:马俊骥来源:大众网

近年来,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始终以“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晴雨表”,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和负荷能力,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意、关注民愿、服务民生、保障民利。

  大众网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 马俊骥 通讯员 陈潇)近年来,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始终以“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晴雨表”,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和负荷能力,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意、关注民愿、服务民生、保障民利。

  诉调对接:

  原被告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充分维护

  去年冬天,来自江西的聂某在潍坊高新区一处工地上打工时被砸伤,其所在的企业高新建设集团积极为其承担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并给予了7000元赔偿,双方口头约定事故了结。

  今年3月份,聂某又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起劳动仲裁,而潍坊高新建设集团则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将其诉至高新区法院。

  潍坊高新区法院审理后发现,双方认定雇佣关系更贴近事实,但从工伤认定开始,高新建设集团由于怠于行使权利,使得工伤认定已成为既定事实,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由此两者间的劳动关系也成为既定事实。法院考虑到,如果按照劳动关系判决赔偿,对高新建设集团有失偏颇。

  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潍坊高新法院的法官多次找到聂某本人和潍坊高新建设集团的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高新建设集团当庭给付聂某63000元,争议一次性了结。

  为了快速化解当事人遇到的纠纷,潍坊高新法院依托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作为诉讼外调解机制办公平台;设置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办理诉前引导分流或立案后委托调解的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

  今年以来,潍坊高新法院诉前化解民间借贷等各类民事纠纷71起,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

  巡回法庭:

  庭审搬进村委大院,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家住潍坊高新区新城街办新庄村的徐大爷已经81岁,与老伴育有三子二女,五个儿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伴十年前去世后,徐大爷把房屋和果园种树的补偿费留给了儿子,自己独自租房居住,期间,一直由两个女儿进行赡养,三个儿子却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

  今年6月,老人因病住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费6000多元,三个儿子均以经济紧张为由拒不支付,社区、村委多次上门去调解,均由于分歧过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把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受到教育,得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经和当地社区、村委协调后,潍坊高新区法院决定把庭审搬至新城街道新庄村村委公开审理。开庭当天,村委大院被围得水泄不通,到处站满了从四里八乡赶来的群众,大家都认真地聆听着法庭的审理。

  考虑到双方以后的和睦相处,法庭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后,建议双方庭外调解。法庭工作人员摆事实、讲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促使双方在庭外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三个儿子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年支付老人生活费2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老人可自愿选择住所,包括三个儿子在内的所有子女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双方对该调解协议均无异议。 

  今年以来,潍坊高新区法院在辖区街道、社区设立了2个巡回法庭,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在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并邀请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居民旁听案件庭审。庭后,承办法官还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庭外调解,以案讲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郑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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