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立案到家门

2013年09月02日 06:35作者:张环泽来源:大众日报

9月1日,正在加班审案的枣庄市山亭区法院西集法庭教导员李明告诉记者,残疾当事人王起军的经济纠纷案立案后,即将开庭审理。

  原标题:法官立案到家门

  □卢鹏 绘

  □ 本报记者 张环泽  本报通讯员 吴敬刚 王涛

  9月1日,正在加班审案的枣庄市山亭区法院西集法庭教导员李明告诉记者,残疾当事人王起军的经济纠纷案立案后,即将开庭审理。
  8月7日,立秋。上午11点刚审理完一起经济纠纷案,李明便叫上书记员刘飞,赶往王起军家中办理立案手续。
  庭里人手少、案件多,李明每年要受理近300起案件。但考虑到50多里地远,王起军双目失明,坐车不方便,两天前接到立案申请后,李明决定上门服务。
  车子老旧,空调不给力,路况又差,半个小时才赶到王起军租住的枣庄市印刷厂宿舍,下车后,两人的法官服已经贴在了身上。
  听到纷杂的脚步声,又胖又矮戴着墨镜的王起军便摸索着走出屋外。李明刚一开口:老王,我们来了……王起军没了手指头的右手掌和左手残存的两个手指头,紧紧“握住”了李明的手:李法官,可把你们盼来了!
  20多年前,在一家水泥厂打工放炮采石时,由于操作失误,王起军成了一名残疾人。2011年7月,家住枣庄市中区齐村镇郭村的王起军,将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借给凫城乡付庄村村民王某等人。2012年1月,借款到期,王某等人拒不还钱。多次上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王起军打电话咨询西集法庭,想打官司讨债。李明随即让他准备好材料,并约定时间见面。
  李明和刘飞顾不上喝水,坐在马扎上开始审查王起军的身份、民事起诉书、借据等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受理。他们向王起军详细讲解了诉讼举证注意的有关事项。之后,李明在送达回证上替王起军代签了名,王起军摁了手印。
  40岁的王起军家中非常困难,两个女儿在上中学和小学,靠妻子捡拾垃圾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李明当场便打电话向院领导请示,缓交案件受理费。临走时,李明将自己的手机号给了王起军,嘱咐他有什么不明白可直接打电话,并悄没声地将200元钱塞到王起军小女儿手中。
  山亭区法院院长王光耀告诉记者,他们通过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方式,对一些地处偏远,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诉讼,今年以来,此类案件已经立案60余起。

■有话说……
  “这么热的天,大老远上门办案,这样的法官俺们打心眼里佩服”。
  ——枣庄市印刷厂宿舍居民郝丕成
  “你走近当事人,体察当事人的疾苦,你心里的天平才不会偏,你办的案才会公正,老百姓才会服从你的判决。”
  ——枣庄市中区齐村镇郭村村民董业深
  “上门服务,千万不能作秀;反四风,也不刮阵风就完了。要作为制度坚持下去,实实在在地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枣庄市中区齐村镇郭村村民王广太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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