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

2013年12月24日 13:23作者:来源: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加,造成了大量的农村儿童留守农村。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教育,再加之农村缺乏有效的儿童教育资源。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缺乏教育。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孤单问题、道德教育问题、学习问题、社会交往问题势在必行。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加,造成了大量的农村儿童留守农村。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教育,再加之农村缺乏有效的儿童教育资源。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缺乏教育。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孤单问题、道德教育问题、学习问题、社会交往问题势在必行。
    一、有效整合教管资源。(1)设立农村少年儿童事务所(中心),由团委、少工委、妇联、计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学校及相关的志愿者组成,组织开展社区少年儿童事务工作。(2)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一视同仁地对待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便于城乡学生的自由流动、自由择校,让更多的农村孩子能随父母进城就学。(3)对问题少年,可以考虑通过强制变更监护人,并设计一套相关的实体性与程序性措施。
    二、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建立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在抓好劳务输出工作的同时,应对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予以密切关注,把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妥善解决。(1)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满足留守儿童住宿就学的需求,使留守儿童能在同龄群体中学习生活,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2)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密切关注其家庭教育情况、心理状况、成长变化等;要配置心理辅导老师,或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及时有效地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进行辅导教育。(3)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父母和临时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推动建立农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咨询指导站,发动志愿者担任“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健康权、人身权和受教育的权利。(1)要尽量避免双亲同时外出,外出家长要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外出的家长还要经常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孩子教育。(2)严厉惩治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并切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体现这一精神。(3)严格实施《婚姻法》,加大对遗弃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放弃或不行使监护责任行为的干预力度;对离婚后监护人确定、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优先考虑留守儿童的利益。(4)完善农村学生的非刑事性的人身伤害事故追究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的责任范围以及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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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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