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关注暑假少年儿童安全的建议

2013年12月24日 13:34作者:来源: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系列教育活动,在暑期到来前利用主题班会、队会、防溺水教育报告会、安全讲座等形式,强化学生安全教育。还可以利用黑板报和学校广播台、电视台等各种途径,结合“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校门口安全提示牌”、“家校通短信平台”等形式以及“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载体,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传染病等方面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近几年我省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频发。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发现,仅2013年夏我省就发生了6起较为严重的少年儿童溺水身亡事件。悲剧频发,不断为社会敲响警钟。如何才能避免这类悲剧的再次发生,需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建议:
    一、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夏季是溺水事故多发期,因此作为学校,在暑假来临前要把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要重视对外来民工子女、小学生的游泳教育与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系列教育活动,在暑期到来前利用主题班会、队会、防溺水教育报告会、安全讲座等形式,强化学生安全教育。还可以利用黑板报和学校广播台、电视台等各种途径,结合“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校门口安全提示牌”、“家校通短信平台”等形式以及“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载体,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传染病等方面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展游泳技能培训。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对学生可能去的山塘水库、溪潭江河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实施专人巡查。要通过家长会、《告广大学生家长书》或《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与管理。
    同时,学校要告诫学生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发现险情要迅速就近呼救,请有救护能力的人来进行救护,或打110求助,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暑期安全监护,家长要负起责任
    青少年的暑期安全监护责任,主要在家长。家长在忙碌之余不要忽视孩子的暑假安全监护。应该提醒子女不要在江、河、湖、塘、溪、水库、水潭等不明水域游泳戏水,不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外出游泳要有大人陪同;要注意住家周边水井、水塘的加盖和隔离,防止幼儿和未成年人跌入。此外还要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外出要乘坐正规车船;不在公路上爬车、追车、违规搭车,不在公路上玩耍、逗留、打闹等。
    同时学生家长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学校发放的家庭联系卡、致家长一封信以及向家长通报的暑假应遵守的相关事宜,家长们都应该仔细阅读并且引起重视,要知道自己的义务和防范重点,提高自身的监管和防范意识。
    三、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优势,关怀假期农村儿童
    目前,我省绝大多数的行政村都配备了“大学生村官”,针对农村儿童假期时间长,不好管理,易发生各类事件的问题, “大学生村官”要充分发挥其年纪轻、所学专业性强的特点,利用农村中小学生放暑假时机,免费开办各类培训辅导班,充当起“辅导员”的角色,让孩子们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暑假。
    四、积极探索社区参与少年儿童假期教育与管理
    探索通过社区参与来加强对少年儿童的管理与教育,以提高少年儿童参与社会的能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比如社区可以与教育部门协调,采取借用或廉价租赁的形式,充分利用在寒暑假期间闲置的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对社区范围内的少年儿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种活动,实现假期对少年儿童的管理与教育。
    五、加强综合管护工作
    安全、综治等部门要把中小学生的假期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对无专人管理的建筑工地、野外景观以及挖沙坑、水塘等,全面开展安全巡查,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堵塞漏洞,加强防范,防止意外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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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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