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P2P网络信贷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5年01月12日 10:54作者:来源:大众网

P2P网络信贷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是一种基于网络平台的个人直接借贷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民间借贷模式,P2P 网络信贷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伴随P2P 网络信贷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日益凸显。大多数P2P网络信贷是以组合投资为理论基础,建立一个贷款组合,每笔借款对应多个贷款人,而每个贷款人对应多笔借款,以此分散风险。但由于P2P网络信贷公司:规模普遍较小,其风险管理能力远低于传统商业银行;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网络技术和政策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多种风险。

  P2P网络信贷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是一种基于网络平台的个人直接借贷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民间借贷模式,P2P 网络信贷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便利,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伴随P2P 网络信贷发展的同时,其风险也日益凸显。大多数P2P网络信贷是以组合投资为理论基础,建立一个贷款组合,每笔借款对应多个贷款人,而每个贷款人对应多笔借款,以此分散风险。但由于P2P网络信贷公司:规模普遍较小,其风险管理能力远低于传统商业银行;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网络技术和政策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多种风险。

  一.P2P网络信贷作为信贷业务的一种,与传统融资一样,面临信用风险。减少坏账,降低违约风险是网络融资平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P2P网络信贷平台作为货币经营企业,同样面临市场风险中的利率风险。

  二.网络融资平台以互联网为运营依托,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安全隐患,客户信息很容易在不良企图下泄露。其次,融资平台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资金流,网络中充满着不安全因素,如果有黑客对资金流动信息进行任何篡改,都会对投资人和平台带来巨大损失。在交易过程中平台与第三方托管平台的交易,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由于目前P2P网络信贷缺乏法律法规,监管职责界限不清晰,P2P网络信贷易走入监管的灰色地带,在运营过程中极有可能触及非法集资的“高压线”。

  因此建议:

  一.建立完善法律管理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整合已有相关规定,加快立法进程,明确网络借贷的属性,从经营性质、组织形式、准入条件、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从而确定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促进其规范经营。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为保证P2P网络信贷平台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前进,政府需要强化监管责任,规范P2P网络信贷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明确网络借贷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建立监管部门联动协调及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重复监管及监管空白。同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研究将网络借贷平台纳入央行征信管理系统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建立完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相关部门与人民银行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完善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定期报送数据报表,将网络借贷平台纳入金融监测和管理范畴。对高危网络借贷行为和风险点及时发出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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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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