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共交通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将明确场站权属

2013年04月20日 08:20作者:王晓迪来源:山东商报

昨日上午9:30,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邹世平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在济南市交通局举行,活动主要听取了3位人大代表对公共交通及公共交通立法方面的建议意见。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实习生李婧一)昨日上午9:30,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邹世平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在济南市交通局举行,活动主要听取了3位人大代表对公共交通及公共交通立法方面的建议意见。
  明确场站权属问题
  活动中,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胡元华透露,关于日前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布的《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今年该条例细则有望出台。
  活动中还特别强调了公共交通场站等设施的权属问题。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建成后连同产权一并移交给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交通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投资者自主经营。依法建设的公共交通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侵占或者改变用途。
  将完善桑梓店公交
  针对有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增设大桥镇到桑梓店公交车的建议,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金建勇表示,“这次谈到的桑梓店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联系,也包括东部的一些地方,我们局领导在协调。通过协调完善和公交都市的建设,这些好的建议我们会很快的去实现。确保其周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居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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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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