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评选百佳交通文明服务窗口

2013年04月23日 06:49作者:冯磊来源:大众日报

◆包括收费站、公路站、服务区、客运站、汽修企业、驾校、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港航文明窗口及交通运输监察站(队)创建活动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中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窗口中开展,包括:十佳文明收费站、十佳文明公路站、十佳文明服务区、十佳文明客运站、十佳文明汽车维修企业、十佳文明驾校、十佳文明公交企业、十佳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十佳港航文明窗口、十佳文明交通运输监察站(队)。

  ◆包括收费站、公路站、服务区、客运站、汽修企业、驾校、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港航文明窗口及交通运输监察站(队)
  ◆本刊将开设“百佳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专栏,全程跟踪报道
  □记者 冯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今年,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交通系统“百佳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中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窗口中开展,包括:十佳文明收费站、十佳文明公路站、十佳文明服务区、十佳文明客运站、十佳文明汽车维修企业、十佳文明驾校、十佳文明公交企业、十佳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十佳港航文明窗口、十佳文明交通运输监察站(队)。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开拓进取,全省交通运输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势头,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仅2012年就有11个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红飘带”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十二五”首批候选文化品牌。为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建设,推广文明礼仪,倡导优质服务、规范服务、微笑服务、温馨服务,倡树行业新风,擦亮交通文明服务窗口,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社会和群众满意度,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了此次创建活动。
  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各市文明办、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审核把关,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道路运输局、港航局,省交通监察总队和省高速集团公司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自今年3月份至8月,参与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严格进行自查,认为达到评选条件的,经市级文明办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分头上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经初审后,分别按照1.2:1的比例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组织考评组将在9月对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考评,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组织暗访、量化打分的方式,提出“百佳服务窗口”初步候选名单。在此基础上,召开由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评审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并在省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同意后,将于10月联合发文命名公布。同时,在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百佳服务窗口”的示范带头作用。
  此外,本刊将开设“百佳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专栏,对创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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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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