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不能光怨市民 市民为治理支招

2013年05月10日 14:02作者:刘清源来源:齐鲁晚报

市民、有关人士及专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是各抒己见,但大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应加强治理,不能漠然视之。

  9日本报A13版《一路口6小时324人闯红灯》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市民、有关人士及专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是各抒己见,但大家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应加强治理,不能漠然视之。
观点之一
这不只是素质问题
  济南市民刘成伟认为,对这个问题不能只是纠结在国人素质上,依法处罚、加强基础建设和教育引导都必不可少。“BRT乘客闯红灯的多。这不是明摆着基建设施也存在问题吗?”刘成伟介绍,在北京、常州等城市,专用通道的BRT车站都是架设过街天桥,行人只有从过街天桥过去才能到达站点。所以在人车混杂的地方,架设方便的过街天桥应是一种选择。另外,在没有红绿灯的时候,汽车必须给行人让路,这也是交通道德和交通法规问题。
  济南市民可顺先生认为,要消除这种现象应该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并以教育引导为前提。他建议重要路口都有监控,每天将一定时间、一定路口的交通视频在电视上定时播放一下,让熟悉的社会人群看看谁在不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在各重要路口,可配以人工语音提示,改变一部分人的交通行为。交通工具的换乘浪费的时间太长,应人性化设置过街天桥。
  关于处罚方面,除了经济处罚,还有市民建议应当增加对人们的交通道德和法规培训,附以规范的处罚惊醒。
观点之二
应加强行人违法处罚
  “济南交警部门已经回复我,要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9日,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强介绍,他今年在济南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过关于加强对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提案。付强介绍,在经手过的很多案件中他发现,行人的违法行为要超过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很大一部分交通事故是行人违法造成的,因而加强行人的管理同样非常重要。
  济南市交警支队政委曹风阳在人大代表提案中曾回复付强,对行人处罚难度较大,交警部门将采取抓典型的方式,在批评教育的同时还可能公布违法名单,或者与不良记录等挂钩,使其在贷款、升职的时候受到影响。
观点之三
创造条件让行人少违法
  也有专家给出另一种意见。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建筑学系副教授张汝华认为,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健全交通设施,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如果硬件改善好了,违法的自然也就少了。”张汝华认为,很多情况下行人的路权被车辆所占,机动车辆不让路加剧了中国式过马路的发生。与机动车辆相比,行人是弱势群体,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处罚力度。在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再考虑处罚行人,对行人的处罚也不应太严厉,以人性化为主。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宝军则认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在我国的交通律法中有明确规定,违反了就要严格处罚。“就像当初的酒驾一样,开始也难实施,但后来宣传力度加大,严格执行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张宝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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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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