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如违法出口处领罚单 增强监控即时处罚

2013年05月08日 07:58作者:朱彩玲来源:山东商报

日前,省政府明确,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新上监控或增加监控密度的方式,实现对高速公路大部分违法行为的技术获取和即时处罚的要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即时处罚就是说,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被抓拍后,会立即被审核录入,车辆在下高速时,就有可能被拦下开具罚单。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朱彩玲)日前,省政府明确,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新上监控或增加监控密度的方式,实现对高速公路大部分违法行为的技术获取和即时处罚的要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即时处罚就是说,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被抓拍后,会立即被审核录入,车辆在下高速时,就有可能被拦下开具罚单。
  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公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等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车载查询终端和手持式警务终端系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新上监控或增加监控密度的方式,实现对高速公路大部分违法行为的技术获取和即时处罚的要求。
  山东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即时处罚是在高速公路上监控抓拍的基础上,由工作人员立刻进行审核、录入,这样在车辆下高速的时候,就可以立即开罚单进行处罚,这样可以及时告知车辆的违法情况。据了解,目前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多是在电子警察抓拍之后,几日内审核录入交通违法系统,驾驶人才能看到自己的违法情况。收到罚单,驾驶人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到银行等缴纳罚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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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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