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30条”助推服务业 打破行业垄断

2013年11月04日 19:45作者:于潇潇来源:大众网

在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电视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共30条,提出通过加强引导、增加投入、简政放权、优化环境、激励创业、推动创新、强化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助推服务业改革发展,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基本形成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大众网济南11月4日讯(记者 于潇潇)在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电视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共30条,提出通过加强引导、增加投入、简政放权、优化环境、激励创业、推动创新、强化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助推服务业改革发展,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基本形成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增加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拓宽融资渠道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将特别重视发展信息、物流、教育、研发、文化、旅游、养老、医疗、金融以及各种商务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把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公共服务,引导社会各类资源投入服务业。

  各级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内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扩大201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的基础上,今后逐步增加。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环节和新兴领域发展,通过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指出,将严格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并分步实施到位。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执行当地居民价格。

  除了调整价格政策,山东省还将拓宽服务业的融资渠道。扩大服务业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加快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满足教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的信贷需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网络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 服务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提高服务业企业在上市后备资源库中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进行融资。 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

  简政放权:不得新设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在减少行政审批方面,“30条”提出,省政府规章不得新设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项目;已经设定的,按照程序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性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其他一律取消。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登记机关直接核定企业经营范围。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服务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一律实行备案制。省内房地产等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以分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设立银行账号、交纳有关税费,可不再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平行运作,必要时采用集中会签会审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实现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

  行业破冰:打破垄断让社会资本平等进入服务业

  “30条”规定将打破行业垄断。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平等进入各服务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政府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等各方面,执行与公办机构相同的政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申请招标、成果鉴定验收等各方面,享受公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相关公办机构的改制重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完善过渡政策,加快转企改制步伐;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同样待遇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民办教育、医疗机构推广。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和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降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探索一业多会,引进竞争机制,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活力。

  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

  “30条”规定,将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和产业引导上更多向小微服务业企业倾斜,推动全民创业。并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在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发面,“30条”规定,允许服务产品、商业模式创意方案和其他可评估、可转让的无形资产折算为企业股份。支持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研发设计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物流、售后和社会服务等业务组建成为专业化的法人企业。支持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完善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培育办法,经省政府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适当安排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予以支持;对示范区内的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一半

  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电视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讲话中强调,力争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

  山东服务业绩效考核 济南等10市被评先进

  日前,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显示,济南、青岛等10个市、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单位)、济南市市中区等20个县(市、区)在2012年度服务业发展中表现突出、成效显着,被评为先进单位。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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