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网友出招:食品犯罪应入刑或罚至破产

2013年01月24日 23:29作者:张帆来源:大众网

在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现场,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政协委员和旁听网友代表,对于如何制止不安全食品,他们共同的观点是,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行为要用刑法来量刑,以此加大震慑力。

群众代表孙爱伟建议食品生产各环节都要制定法律细则。

  记者问民生
  话题2:食品安全

    委员网友出招:食品犯罪应纳入刑法或罚至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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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底,有业内人士揭秘,在国内市场消费的高档鱼翅中,约四成是人造,而且早已经形成一条黑色利益链,这些鱼翅大约经过了合成、鱼粉调制、烧碱明胶双氧水泡制的过程,含有大量损伤人肾脏消化系统和致癌的物质。食品安全问题再次严峻地摆上桌面。

  大众网济南1月24日讯记者 张帆)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终其原因就是对违法、违规者的打击处理不够严厉,导致了违规、违法成本过低,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最终无法定罪。今天下午,在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现场,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政协委员和旁听网友代表,对于如何制止不安全食品,他们共同的观点是,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行为要用刑法来量刑,以此加大震慑力。

  委员建议:用刑法量刑,或罚倾家荡产

  政协委员黄克兴在谈到食品安全时说,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违规成本过低,处罚也不够严厉,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打击食品犯罪的条款存在局限,使很多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无法最终定罪,因此,他建议建立相应的处罚依据,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强烈建议应适用刑法量刑,或者罚到其倾家荡产,以此来体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绝对不能以罚代刑。
  他举例说明立法的重要性:在两年前治理酒驾,但只停留在教育阶段,因此酒驾一直屡禁不止,而现在酒驾大幅减少,就是因为法律规定醉驾入刑,如果醉酒驾车,查实就要坐牢,在喝酒喝蹲监狱两者之间,司机当然选择不再喝酒。

  群众支招:食品生产各环节都要制定法律细则

  作为本次旁听大会的群众代表,网友孙爱伟建议,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制定出规范的法律细则,针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进行回收管理并登记造册;制定统一的废物回收管理体制;针对大排档、工厂食堂等,要规定其仅能将泔水交由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厂回收处理,并进行回收场所登记制度,将此项目法制化;对种植、养殖等企业,要严格控制农用化学药品的使用……
  “只有将食品从种植到包装的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食品行业的从业者、监督管理者都有法可依,整个食品行业才能更加规范,人们吃到嘴里的食品也就更加安全。”孙爱伟说。

  委员鼓励:加大举报奖励,奖黑心企业年利润的一半

  政协委员李新风表示,现在对于揭发、举报企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太低,建议提高对举报人的奖励。李新风说,虽然很多食品企业的老板在进行着制假行为,但是工厂里的员工很多都是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一定要把这些人发动起来,对不法企业进行揭发、举报,在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一经查实,就要重奖这些人,比如可以奖励这个厂家年利润的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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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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