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的通知

2013年09月02日 10:49作者:来源:大众网

     各市团委、广播电视台、青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国资委团委、青联,省军区、武警山东省总队政治部组织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选树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各族各界青年楷模,激励广大青年发愤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奋发成才,营造崇尚杰出、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共青团山东省委、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宗旨

    开展“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旨在发现青年人才,树立时代楷模,宣传“十杰”精神;传承和发扬山东人民忠厚淳朴、勇敢坚韧、豁达包容、重诺守信、奋力争先、创新实干的优秀品格,培育新时期山东精神;引导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二、推荐条件

    1. 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6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之间出生),在山东居住或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 积极投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5. 已当选历届全国、省“十杰”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活动。

    三、机构设置

    1.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和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2. 媒体支持: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青年报、《青未了》杂志、团省委网站、省青联网站、齐鲁网、大众网、腾讯网、新闻网等。

    3. 成立由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青联秘书处),负责推荐活动的具体工作。

    4. 推荐活动设立专家团,由组委会成员、支持媒体负责同志、部分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往届“十杰青年”代表及基层青年代表组成。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推报阶段(2013年7月下旬—9月上旬)

    1.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活动的通知;开设专题网页,广泛宣传我省“十杰”推荐活动的历史及产生影响,展示历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的事迹及青春风采;依托网络,开通“青春梦?十杰梦”微话题讨论、微访谈等活动,在青年中掀起“十杰榜样大讨论”热潮。

    2. 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

    组织推荐:由各市团委、青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国资委团委、青联,省军区、武警山东省总队政治部组织部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可推报1—2名候选人(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

    社会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及社会人士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

    (二)公示推荐阶段(9月中旬—11月下旬)

    1. 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

    2. 确定正式候选人

    召开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推荐条件,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

    3. 候选人公示

    通过支持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 投票推荐

    投票推荐分为社会投票和专家团投票。

    设立投票系统,通过报纸、网络、短信、固定电话投票等四种方式接受社会公众投票;召开专家团成员会议,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及社会投票等情况的说明,观看候选人事迹录像,进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推荐产生办法,计算出每名候选人最终得分。前10名获得“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余20名获得“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荣誉称号。

    (三)展示推广阶段(12月)

    1. 举行“十杰”表彰暨事迹报告会,由支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 组织“十杰”青年深入校园、企业、农村、社区和部队开展主题宣讲,围绕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与青年畅谈成长经历,分享成功经验,并就青年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引导青年认真挖掘自身成长过程中的真情实感,讲述自己的学习、成长、成才梦想,激励广大青年立志为实现“中国梦”勇担责任、努力奋斗。

    五、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采用写实方式撰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3份(见附件2)。

    2. 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两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至少3张(一式一张)。

    3. 对组织推荐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综合审定,并附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纪律检查、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附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纪律检查、公安、计划生育、工商、技术监督、国(地)税、环保及安全生产部门的书面意见(见附件4,分别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4. 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由推报单位负责审查、核对;社会自荐的,由人选所在县(市、区)团委负责审查、核对。

    5. 候选人推荐表、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两寸照片等四个材料需要上报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照片保存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发电子邮件到sdtswtzb@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第二十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推报材料”。邮件发送后,请通过电话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6.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有候选人的推报单位(或自荐者)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具体报送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 本届推荐活动更加注重推荐过程。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候选人推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努力使推荐过程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载体。

    2. 本届推荐活动更加注重面向条件艰苦的基层。重点考虑在一线工作中艰苦奋斗、默默奉献并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青年,能够在广大青年中形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示范导向和榜样作用。

    3. 本届推荐活动更加注重运用媒体力量。各有关单位在活动推进中,除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及团宣阵地的基础上,要注重加强新媒体建设,把新媒体作为青年思想引导新的突破口,努力把握网上思想引导的主动权。

    请于9月10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审查。如需上报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请到省青联网站(http://www.sdyf.cn)下载。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志鸿、扈腾飞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省青联秘书处,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073833(传真)

    E-mail:sdtsw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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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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