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新

2013年09月02日 14:56作者: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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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档案:

    王奎新,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山东省新泰市人,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2004年被评为第十五届“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

  自1988年步入公安队伍至今,王奎新从新泰最基层的派出所民警到新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中队长、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直到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恪守群众利益高于天的理念,爱岗敬业,不辱使命,身先士卒,侦查破案,累计侦破大小刑事案件5000余起,单是重、特大案件就达上千件,现场排险、与罪犯对峙不下百次,数十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王奎新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带出了一支忠诚可靠、英勇善战、攻坚克难、勇创一流的刑警队伍.在他的带领下,新泰市局两个责任区刑警中队全部被公安部评为“一级责任区刑警中队”,当时在泰安市是唯一的一级中队,刑警大队技术室被公安部授予“一级示范技术室”称号。个人先后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两次,相继被评为山东省公安机关刑侦系统破案能手、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2003年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2004年被评为“省十大杰出青年”, 2005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5年,两次赴京参加了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公安保卫战线功模代表大会,受到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提起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后的感受,王奎新告诉记者,工作包含奉献和责任,深感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将群众的认可与领导的信任化为干好工作的不竭动力,切实牢记职责,不辱神圣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勇于奉献,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勇于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

青年寄语:

  人生,如逆水行舟,攀登高峰,不进则退。风险和困难是绝对的,顺利和平安是相对的,险阻和磨练是积累经验的一种财富。

  作为现代青年,一定要富有感恩之心,包容之心,求知之心,创新之心,努力创造美好的明天。要有超前的意识,敏锐的觉悟,积极学习,勇于进取,大胆实践,积极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进取、勇于奉献,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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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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