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元徵:必求合于情理和法律

2013年12月15日 17:56作者:来源:本网综合

  艾元徵 (1624~1676):字允洽,号长人,今孙耿镇人。1646年(顺治三年)考中进士,历任翰林院学士、户部侍郎、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等职。任户部侍郎期间,曾出京勘验田亩,以确定田赋征收数额。因区划得宜,农村没有出现百姓转徒失业的现象。任左都御史期间,艾元徵多次上书请求朝廷广圣孝,重国本,整饬官场风纪,屯田养民,缓征赋税。任刑部尚书期间,狱无分大小,必求其合于情理和法律,即使受到皇帝责备,也不心存芥蒂,而是一如既往,忠心耿耿为朝廷交力。

  艾元徵还是一名学者,平生著述很多,主要有《易经会通》等。

  1676年(康熙十五年),艾元徵病逝,康熙帝感其忠诚,特派山东省布政使施天裔前往拜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余梁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