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鼎延:主张治理国家要法与礼并存

2014年01月01日 20:58作者:来源:本网综合

曾多次上书朝廷,谈论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主张治理国家要法与礼并存,五刑与八议共施,文武并用。着有《奏疏》、《知年初集》、《蘧未庵集》等。

朱鼎延(1603~1669)字元孚。清初兖州平阴人。明代永嘉侯朱亮祖的后裔。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考中进士。清顺治初年被经巡抚方大猷举荐为礼部主事,又迁郎中,考选云南道御史。后任太仆寺少卿、左右通政、太常寺卿、通政使、工部左右侍郎,督修乾清宫,竣工后晋升工部尚书。以母病乞归,奉养十余年,潜心研究程朱理学,不经营家产。曾多次上书朝廷,谈论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主张治理国家要法与礼并存,五刑与八议共施,文武并用。着有《奏疏》、《知年初集》、《蘧未庵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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