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科学应对极端气候现象

2013年08月14日 15:09作者:来源:南方日报

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灾害已经不多,绝大多数灾害的发生和危害都带有一定的人为因素。要加强对灾害自然因素的观察、分析和预控,约束人类自身行为,限制和减少灾害的人为因素,实现对灾害的科学管理、理性干预和及时预警。

  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灾害已经不多,绝大多数灾害的发生和危害都带有一定的人为因素。要加强对灾害自然因素的观察、分析和预控,约束人类自身行为,限制和减少灾害的人为因素,实现对灾害的科学管理、理性干预和及时预警。

  近期,高温酷热赫然成为海内外焦点热点,“最强”、“罕见”等字眼屡屡见诸各类媒体。我国多地被热浪包裹,有的地区进入“烧烤”模式,局地持续30天以上,最高气温40℃-42℃,刷新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极值,马路煎蛋烤鱼已非奇闻。中国气象局7月30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级应急响应,乃有史以来最高级别的高温应急响应。此外,高温热浪亦波及世界。欧洲气温创纪录,美国东海岸遭炙烤,印度持续高温导致各大医院人满为患。

  一、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气候态势将发生变化

  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的有关专家认为,今年的高温与以往极端年份相比并不特别严重,全球变暖对高温有一定影响,但未来趋势有待研究。从监测来看,近几年极端气候事件确实是频发,经过统计有略微增加的趋势。引人注目的是,中央气象台8月2日高温橙色、台风黄色、暴雨蓝色齐预警,同时面对三重天,真是“水深火热”。就在当天,中国气象局新闻发布会告知,7月既高温频繁,又暴雨袭击,日降水量达暴雨及以上级别比常年同期偏多21%,北方、西南和华南21个省区市相继遭受严重洪涝、滑坡、泥石流、大桥垮塌等灾害重创。更有专家指出,随着温室效应不断增强,我国气候态势将发生变化,“南涝北旱”有可能变为“北涝南旱”格局。

  二、绝大多数灾害的发生和危害都带有一定的人为因素

  说文解字“灾”,是由古字“災”和“烖”演化而来的。《左传·宣公十六年》载:“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可见在中国古代,“灾”原是指自然发生的火灾,后来泛指水、火、荒旱等异常所造成的祸害。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与异常灾变进行抗争的历史,有道多难兴邦。无论夸父追日和后羿射日(表明高温旱灾极端严重)、女娲补天(说明水灾恐怖)、精卫填海(反映海洋灾害和洪涝灾害)、工共怒触不周山(代表地震和地质灾害)之类的远古神话传说,还是口碑相传确有相当历史真实的大禹治水(8000年前相对高温期)等抗灾史诗,都反映了先民生存的艰辛和抗击灾害的毅力与智慧。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的是,人类活动也引起或加剧了自然界的变化而致灾,比如: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围湖造田导致河湖水面积萎缩;干旱区土地沙漠化,等等。在当代,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灾害已经不多,绝大多数灾害的发生和危害都带有一定的人为因素。造成现代灾害的地理气候、温室效应、环保滞后三大原因,均与人类行为因素有关。近50年来,全球气候正经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当代城市热岛效应增强的直接后果是城市高温热浪。城区高温持续时间长,必然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供电供水系统长期超负荷运行,居民健康受损,传染病流行,等等。

  三、实现对灾害的科学管理、理性干预和及时预警

  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主任萨尔瓦诺·布里塞尼奥说,所谓自然灾害,就是人类的脆弱性无法抵抗自然极端现象而发生的损害。有鉴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逆性,只能规避和减轻,而人为因素是可以管理的,社群的脆弱性是可以改变的。我们眼下能做的事情,就是加强对灾害自然因素的观察、分析和预控,约束人类自身行为,限制和减少灾害的人为因素,实现对灾害的科学管理、理性干预和及时预警。只有从这一角度来认识眼下的高温酷热,才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应对高温酷热等公共危机是政府部门的当然职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实际研判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公布高温实况,准确发布高温预警,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此外,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应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省委党校教授

  段华明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海燕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