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消防行政许可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

2013年08月08日 18:16作者:张志龙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山东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消防行政许可受理将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此举旨在为社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消防服务。据介绍,《措施》将缩短办事时限,如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新华网8月5日电(记者张志龙)记者从山东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消防行政许可受理将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此举旨在为社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消防服务。

  山东德州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出台并实施了《便民服务十四项措施》,涵盖了消防行政许可、咨询服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简化办事程序、重大消防信息发布、消防站开放等各个消防服务领域。

  《措施》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受理的请办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依据等有关内容,确保服务对象对事项的办理做到清楚明白。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当场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并应向申报单位提供联系电话及互联网邮箱,通过现场解答、远程服务等各种方式,切实减轻单位负担,减少窗口因材料不全出具不予受理的问题。单位因实际困难,在申报窗口提供材料不全,并书面承诺在2日内补齐的,可以预先受理,不让办事者跑第二趟。

  据介绍,《措施》将缩短办事时限,如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另外,德州市消防部门将把支队及市区三区行政许可受理全部统一纳入市政务大厅,执行受理和审批分离制度,将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的各个环节全部置于政府政务监察、支队纪委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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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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