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汇报

2013年10月31日 14:43作者:来源:山东文明网

从2011年4月开始,山东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决定将乡村文明行动作为统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载体,以改善环境为突破口,引领农村生活方式的变革,来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家园,提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的目标。

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汇报

  (2013年10月12日)

  山东省文明办

  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省份,海岸线长达3100公里,土地面积15.7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亿亩,辖17个市,138个县(市、区),1824个乡(镇、街道),7169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9684.87万人。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实现50013.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59.4亿元,城镇化率达到52.4%。山东是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在现代社会转型中,我省同全国一样,传统的乡村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一方面新经济新技术为农民致富、乡村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激发了农民群众求美求乐、追寻幸福美好新生活的热情,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日益被空心化、边缘化,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乡村面貌脏乱差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冲击下,一些乡村优秀文化精神在流失,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不良风气有所抬头或蔓延,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广大农民享受现代文明的幸福生活。世界各国发展经验也表明,进入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反哺农业,改造乡村”是富国强民、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山东在农村改革发展中曾先后趟出“农业产业化”、“农村服务社区化”等新路子,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省已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也有基础有条件进入以城带乡、统筹推进乡村文明建设的发展阶段。

  从2011年4月开始,山东省委、省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决定将乡村文明行动作为统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载体,以改善环境为突破口,引领农村生活方式的变革,来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家园,提出“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的目标。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两年写入省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活动伊始,每年召开一次由省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常委宣传部长、县(市、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省市县乡四级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两年多来,经过全省上下联动、矢志不移地强力推进,目前,所有市和县(市、区)已经全面动起来,普遍建立了乡村文明行动组织领导体制,形成了点面结合、连线成片、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使农村环境面貌和精神状态有了明显改观,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从中让我们看到这项工作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群众期待,方向正确,路子对头,坚持数年,必有大成。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抓科学规划。乡村文明行动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一直坚持规划先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形势的发展。在目标任务上,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将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内容确定为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等六大建设,每项工作都制定了具体的标准和目标。如村容村貌建设方面,要求实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推进“三清、四通、四改、五化”工程,推广生态环保新技术,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在工作思路上,强调不栽盆景种大田,要求连线成片,整体推进。在工作方法上,实施分类指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穷村从打扫卫生抓起,首先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富村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上下功夫。各地分别制定了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规划,每年改造多少村,什么标准、怎么改造、达到什么目标,都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目前,全省138个县(市、区)全部编制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1062个建制镇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将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置于规划引领之下,为乡村文明行动深入、有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抓工程项目。围绕乡村文明行动的重点任务,实施四大工程,实现目标任务的载体化、项目化,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实施村庄整治工程。根据我省村庄建设“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培植特色村”的要求,修编了《山东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对保留村庄开展“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对农村新型社区进行设施配套,对撤并村庄实施环境治理。特别是把农村垃圾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求,2013年底之前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明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目前,我省有4.6万个行政村已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设置了垃圾收集点,60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最近,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全覆盖的县(市、区)名单和2012年财政收入超过30亿元但没有实现全覆盖的10个县(市、区)名单。省文明委给上述70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发函,通报情况,督促工作。二是实施四德工程。以四德工程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孝德、诚德、爱德、仁德为切入点,整合教育、行政、管理等多种资源和手段,有规划、有组织、有措施,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针对农村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孝老爱亲作为重点,村(居)委会与村(居)民共同协商定养老事、签养老状、立养老规。探索建立农民诚信档案,对诚信种植、养殖、加工业户和个体工商户予以张榜公示,给予激励。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为普通群众“树碑立传”,目前已建2万多个四德榜,1000多万人上榜,覆盖全省30%的村居。加强文明一条街、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县级以上道德先模人物1万多名。2012年3月启动实施“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同步策划推出“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评选活动。每月评审一次,每周推出一星,共推出了每周之星86个,对倡扬新风正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三是启动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工程。编写《健康生活,幸福一生》、《房宽地宽,不如心宽》、《谷要栽培,儿要教养》等农民培训读本,免费发放给农民群众。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将农村家庭主要是农村妇女轮训一遍,引导他们从勤洗澡、叠被子等生活小事做起,掌握居室美化净化、家庭伦理道德、亲子教育、文化娱乐、身心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家庭这个细胞单元上播撒文明种子,实现乡村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四是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以服务、设施、阵地为重点,全力建设多样、便民、共享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2008年诸城市开始打造2公里文化服务圈。在此基础上,我们深化推进,以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县级分中心、乡镇文化广场和村文化大院为核心,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大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去年,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等5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2件实事,今年又承诺做好16件实事,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三、抓典型示范。2012年底,省文明委公布了首批33个省级示范县(市、区)、89个省级示范乡镇,各市县也公布了一批示范镇、村,发挥了很好的带动辐射作用。从去年开始,选择了23个村庄进行建设乡村文明家园试点,依托现有文化场所、设施,通过建设、改造和提升,逐步达到十个一的标准(一个休闲文化广场、一个健身广场、一条休闲长廊、一条乡村文明宣传街、一块LED显示屏、一个农家书屋、一个道德讲堂、一面文化墙、一个宣传栏、一个乡村文明家园标识),突出乡村文明行动的各项内容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体活动。今年省财政设立了35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经过各地申报、专家评议,研究确定了43个镇、250个村作为首批省级项目建设单位,支持资金每个乡镇20万元,每个村10万元。同时又选择了500个左右工作基础较好、无需资助的村开展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年底作为省级项目一并检查验收。各地也都有市县级示范项目,并配套资金。济南市今年开始着手打造东西南北四个“百镇千村”示范片区,为不同类型的村庄提供学习样板。今年6月和9月,我们连续召开了两次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现场推进会,观摩学习了6个县(市、区)的工作现场,4个市交流了工作经验。明年我们还将继续召开两次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

  四、抓舆论宣传。成立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制订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设“聚焦乡村文明行动”专栏,常年开展乡村文明建设宣传。各地媒体也加大宣传力度,跟踪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动态,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特色经验和做法,展示乡村文明建设成果。枣庄市组织区(市)委书记和区(市)长电视专访,让他们在镜头前逐一谈认识、表态度、定目标、讲措施。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微博、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宣传乡村文明建设中的新鲜事和好经验。去年10月份组织“聚焦乡村文明行动——全国网络媒体山东行”大型采访活动,网上累计发稿和信息转载总量达35万条。今年8月份以来,省直主要媒体每周推出一个先进典型、曝光一个反面典型,较好地发挥了典型宣传和新闻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文明行动标识、宣传用语、主题歌词和公益广告,各地通过张贴宣传画、粉刷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挂历、刊播宣传片等形式,加大对这些形象元素的使用和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了乡村文明行动的影响。目前,正在组织制作拍摄反映乡村文明行动的电影纪录片,组织举办“乡村文明行动?最美乡村”摄影大赛、拍客大赛、微电影比赛,展现乡村文明行动给农民群众在生活质量、文明素质等方面带来的显着变化。

  五、抓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完善的机制,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省市县普遍建立起领导小组,乡镇成立工作站,村设立指导员,对乡村文明行动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省文明委制订《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责任分工》,把53项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41个相关责任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将涉农的相关政策、项目、措施,整合统筹在乡村文明行动之中。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加大涉农项目、政策、资金的调度和整合力度,2012年全省财政安排“三农”资金226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23.5亿元,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5.7亿元。济南、青岛、枣庄、东营、潍坊、济宁、莱芜、临沂、德州、聊城等10个市都设立了乡村文明行动专项经费,其中潍坊市从2011年开始,市财政连续5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列支奖补资金,每年2000万元,专项用于乡村文明建设。枣庄市今明两年投入8000万元资金用于环境整治,滨州市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每年4000万元。三是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在17市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区)、文明村镇考评中加大了乡村文明行动的权重,确立了鲜明的工作导向。去年,省文明委组织5个督导组,深入各地了解乡村文明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7月,我们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96个省级文明县(市、区)进行了测评,重点围绕乡村文明行动进行测评并公布排名。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推进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明年测评范围扩大到全部县(市、区),并将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试点工作。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省里制定考核办法和执行标准,各地也普遍出台相关办法,把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成效和考核验收结果列为考核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地普遍根据考核结果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向重视程度高、任务完成好、受益范围广的地区倾斜;开展不好的市、县(市、区)、乡镇和单位,一律不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序列。

  在两年多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集聚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向基层农村倾斜的政策和工作导向;二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工作布局,做到方向明确,有的放矢,分类指导,软件硬件一起抓,在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上实现突破;三是必须坚持群众参与,发挥农民群众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创造性,干什么、怎么干,要听取群众意见,党委政府不能包办代替;四是必须坚持文化注入,注重提升文化内涵、突出文化特色,在城镇规划、农居建设中突出地域特色、融入文化元素、保护历史文脉,在环境整治、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精神内核,把乡村文化精神的培育、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贯穿于全过程。

  我们在开展乡村文明行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热情期盼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我们要以这次调研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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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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