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司法改革要去"两化",从业者要有良知

2014-03-11 19:28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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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在参加山东团分组审议时说,司法改革要实现司法的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要让司法权回归其原本的判断功能。同时他说,司法从业人员应当坚守良知,坚守法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在分组审议中发言。特派记者 马俊骥 摄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尹海洋 马俊骥 于潇潇)“失掉司法公信力就像顷刻墙倒,恢复公信力则需要一块砖一块砖地垒。”今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在参加山东团分组审议时说,司法改革要实现司法的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要让司法权回归其原本的判断功能。同时他说,司法从业人员应当坚守良知,坚守法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徐显明说,昨天的“两高”报告围绕着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如何促进公正司法、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展开,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推动司法改革,“改革有两个重点工作,一是去地方化,二是去行政化。”

  徐显明解释说,司法权的去地方化,要求省以下法院和检察院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而非垂直管理。“如果省法院直接管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话,会出现司法权进一步行政化。”徐显明说,去地方化的具体做法正在设计中,最高法将在今年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全面铺开。

  司法改革的第二重点工作就是去行政化,徐显明说,当前司法权的行政化已非常严重,背离了司法规律,并导致两大问题的出现。“一是法院的权力架构不是以审判为中心,而是以管理为中心。”徐显明说,现在大量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案多人少,而且中高级以上的法院法官和非法官的比例失衡,管理的架构有行政化的趋势;第二,在司法过程中不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审理完案子之后,自己决定不了如何判。徐显明说,这就导致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

  徐显明说,去掉这“两化”,才能让司法权回到它原本的功能——判断权上,实现司法权“定分止争、权利救济、制约公权”的三大功能。

  在谈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问题时,徐显明说:“失掉司法公信力,就像墙顷刻倒下一样,但恢复司法公信,则需要一块砖一块砖地垒。”改革是提高公信力的有效路径之一。“习总书记提出,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是司法从业人员要有职业良知。”徐显明说,有些案子不是学历高、法学专业出身才能审理,凭着人类的良知就能知道怎么回事,说到底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问题。其次,司法人员应该坚守法治、监督权力,此外,还应当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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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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