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

2014-03-13 10:59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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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我们要全面审计,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谢谢。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总理,您好。现在社会上有不少人担心中国的反腐败会不会是一阵风?去年我们也查出了不少贪官,这是否说明中国在制度方面还存在着某些缺陷?此外,政府下一步在反腐败上还会有什么新的行动?谢谢。

  [李克强]

  中国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是一贯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取得新成效,我们会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

    腐败是人民政府的天敌,我们要用法治的思维,用制度来管权、管钱。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

    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我们要全面审计,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让权力寻租行为、让腐败现象无藏身之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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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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