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静:学校设养老专业,解决服务人才匮乏

2014-03-11 10:29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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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在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乃静提出了4条社会养老建议: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社会资本引导、解决养老服务人才匮乏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乃静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尹玉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在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乃静提出了4条社会养老建议: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社会资本引导、解决养老服务人才匮乏问题。

  王乃静说,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期。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超过2亿,2020年将超过2.43亿,高龄、失能、空巢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例不断攀升,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基本国情之一,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各地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但总体来说,发展水平较低,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监管缺失、人才匮乏等问题。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国家财政有限,全部保障不可能也不现实。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王乃静建议,首先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和市场规律,在养老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观念,简政放权,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对薄弱地区、重点环节的支持,强化对农村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护理人才培养的长效扶持政策和资金倾斜,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人才评价及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等标准,健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分级管理和监督监管制度,为保障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要切实承担起“保基本”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实施入住评估,对外开放床位优先接收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体现其福利性和公益性,切实改变“一床难求”的怪象;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拓宽规范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路径和方式,明晰产权,理清权利义务,推动价格市场化,逐步做到管办分离,实现国有资产逐步退出;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资金、设施、人员、经验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除了承担“保基本”的责任外,要更新服务理念,强化内部管理,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此外,发挥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社会资本的鼓励引导,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社区托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人才培养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尽快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使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放大效应,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逐步提升补贴数额,扩大补贴范围,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有效整合养老、医疗资源,鼓励兴办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同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创新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商业保险,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破解养老服务人才匮乏的瓶颈。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科学设置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课程,采取在校生享受与师范生同等待遇、毕业后入职奖补等政策,鼓励其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制度,执行与医疗、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其从事养老服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将养老服务人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发放岗位津贴,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收入,确保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推广山东泰安“菜单式”志愿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时间储备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人人敬老、人人为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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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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