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后悔权”,有待细则解迷思

2014-03-14 16:52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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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这个新规最大的亮点,买家一片赞声,许多卖家却表现出诸多顾虑和担忧。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这个新规最大的亮点,买家一片赞声,许多卖家却表现出诸多顾虑和担忧。

  《办法》选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来施行,有着特殊意义。“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一方面是对网络买家合法权益的维护,给消费者更为充分的选择权,让消费者网上购物更有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网络消费市场。长远来看,更有助于买家和卖家建立网络购物的信心,促进网上消费。

  但细究《办法》,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具体的细节问题还有待于明确,否则极易在实施中引发网络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比如有关不退货的商品界限模糊、退货商品完好如何判断、7天退货期限怎么界定,以及物流派件签收、货运费用如何承担等,在新规中都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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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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