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来大病医疗费获补偿 全省已有962人受益

2014-04-17 15:56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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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大病保险对今年1月份以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截至目前,已经对962人次给予了补偿,补偿费用总额376.1万元。据了解,参保人从定点医院出院时可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大众网济南4月17日讯(记者 李兆辉 尹海洋 韦辉 赵洪栋 张大卫)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大病保险对今年1月份以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截至目前,已经对962人次给予了补偿,补偿费用总额376.1万元。据了解,参保人从定点医院出院时可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按要求,4月份,山东各地启动大病保险报销工作,要对今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据统计,目前全省大病保险已经对962人次给予了补偿,补偿费用总额376.1万元。
  参保人如何按流程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介绍,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进行衔接,为方便参保群众费用报销,参保人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异地就医)治疗的,出院时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不能实行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异地就医)治疗的,到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参保居民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需要的凭证材料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样可以避免群众多跑腿,在费用报销方面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发布会上,面对记者提问的“如果一个医疗年度内同一名患者既患有20类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又患有20类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而且个人负担的总合规费用超过了20万元,大病保险最多能给予多少补偿”的问题,韩金峰回答说,我省大病保险采取按费用额度和病种相结合的补偿办法。20类大病患者个人负担合规费用1万元以下部分报销17%,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3%;20类大病以外,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0%。但是,不管是按20类病种补偿还是按额度补偿,每人每年只能得到最高20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医疗年度内同一名患者既患有20类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又患有20类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而且个人负担的总合规费用超过了20万元,大病保险最多也只能给予20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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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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