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 推进大部门制

2014-03-20 07:50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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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机构改革,市县实现了文化领域的大部门整合,效果很好。我省部署,目前市县在农业、交通、建设等领域实行大部门制条件已经成熟,各级要积极加以推进,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我省要求,结合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鼓励各地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试点,探索在县级组建政府直属的综合执法机构,除一些重点领域外,最大限度将县直部门的执法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起来,实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五次机构改革。根据3月19日公布的《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一轮改革,要积极推进大部门制,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省政府机构改革要在3月底前完成,市县10月底前完成。

 

 

  市县政府在农业等领域

  实行大部门制条件成熟

  中央对市县政府机构限额有明确规定,但我省很多市县明显超过限额,机构设置过多与分工太细,比如农口部门就有农业、畜牧、农机、经管、蔬菜、水产、扶贫等七八个机构,很难形成工作合力。

  上次机构改革,市县实现了文化领域的大部门整合,效果很好。我省部署,目前市县在农业、交通、建设等领域实行大部门制条件已经成熟,各级要积极加以推进,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

  我省要求,结合推进大部门制改革,鼓励各地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试点,探索在县级组建政府直属的综合执法机构,除一些重点领域外,最大限度将县直部门的执法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起来,实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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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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