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在全省率先试点三证合一

2014-11-12 14:03:00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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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创业人员创造岗位新招用规定人员就业,每个岗位补贴2000元……11日,青岛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新政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多项举措全省领先。

  本报青岛11月11日讯(记者 吕璐) 试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创业人员创造岗位新招用规定人员就业,每个岗位补贴2000元……11日,青岛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新政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多项举措全省领先。

  在11日举行的发布会上,青岛市工商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江长海介绍,《意见》着力解决民营经济普遍关注的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经营能力、政务服务等问题。目标是到2017年年底,全市私营企业达到30万户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将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防伪公章,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协同办理,统一发放。开展“三证合一”试点,2015年4月底前在全市推行。据介绍,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以前企业登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这3个证照,合并为一个证照,在一个窗口统一办理登记工作,青岛市是省内首家开展“三证合一”试点的城市。 

  为了让投资创业更加便利,2014年底前,岛城将编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凡未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编制、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凡未纳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决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  青岛还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清障”。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青岛公司给予资金补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设立引导资金吸引国内知名基金,在青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公司等。根据金融机构每年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的规模,分行业按照不高于0.5%的比例设立风险补偿金,置换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服务。 

  另外,还将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用“大平台”把分散的政策集中起来,便于民营经济全面掌握。及时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编制并公示“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处各种对民营企业的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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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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