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平等”——二谈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2014-07-17 06:48: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卢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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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民营企业家表示,不怕竞争,就怕不公平,落实平等待遇,就是对民营经济的最大支持。只有以法治为底色建立市场规则,使得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都能够做到重契约、讲规则,都能在法治轨道上行事,所有企业才能真正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 卢 伟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当提供哪些支持?是政策倾斜、资金援助,还是科技指导?对此,有民营企业家表示,不怕竞争,就怕不公平,落实平等待遇,就是对民营经济的最大支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条件。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谁更有效率、谁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更好,谁就会在竞争中胜出,这是最基本的市场法则。但在现实中,同样作为市场主体,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税收待遇、投资融资乃至荣誉评比等方面,难以享受同等待遇。政府采购为民企设置附加条件,出现经济纠纷时民企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类似事例并不少见。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在公平公正已成为普遍共识的今天,我们如何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政策选择,而“平等”无疑应该成为最为基底的施政方向。
  民营企业待遇上的不平等,与思想认识上的轻视有关。在有些领导干部的头脑里,民营经济是“配角”的观念根深蒂固。有些同志总认为民营经济不可能唱主角,对民企的认识至今还停留在国民经济“补充”的阶段。带着这样的思想观念施政,在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时难免会对民企“低看一眼”,民企遭遇各种不平等也就很难避免。实现对民营企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首先必须把对民企的思想认识提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来,提高到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上来,为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扫清思想障碍。
  实现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平等竞争,关键要依法合规办事。民营企业呼吁的“平等”,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注册企业、处理纠纷、权益保护、合同执行,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法律问题。只有以法治为底色建立市场规则,使得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都能够做到重契约、讲规则,都能在法治轨道上行事,所有企业才能真正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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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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