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优化营商环境 备案制给执法者戴上“紧箍咒”

2013-07-29 06:34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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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检查1个多月后于近日送达胶州市盛天置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纪委组织的区市企业给政府效能服务评价活动中,胶州综合好评率高达97.7%,列各区市首位。

  原标题:备案制给执法者戴上“紧箍咒”

  □记者 张国栋 白晓 宋弢 报道
  本报胶州讯 一纸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检查1个多月后于近日送达胶州市盛天置业有限公司。这并非因为执法单位工作效率低,而是因为程序要求:4月底,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将次月检查计划报市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备案,5月上旬在集中检查时发现盛天公司违规施工,决定给予处罚,并按规定告知企业7天内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企业放弃申辩后,城建局将处罚请示报送投诉中心备案,6月13日分管副市长赵发海核准签字,处罚方得以实施。对此次处罚,盛天公司负责人表示:心服口服,尽快整改。
  这个程序是胶州市近年来推出的备案制执法的要求。市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工作人员高海涛告诉记者,备案制执法的核心是:执法单位必须将检查计划报到中心备案,不经备案审核擅自到企业检查的,视为“乱检查”。3万元(含)以上或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处罚,须报中心备案并经分管市长把关,符合程序的由分管市长签字后实施,不符合程序的坚决打回。这就给执法者戴上了“紧箍咒”:前不久,该市一执法单位由于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就到企业检查,被中心以“乱检查”通报批评,单位一把手被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说明,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胶州市委书记张德平认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少“骚扰”企业是基本要求。胶州市在这方面做足文章:除上述备案制执法外,今年又陆续推出集团式执法和“三步式”执法等举措。
  所谓“集团式”执法,在于最大限度降低检查频次。今年起,胶州规定,执法单位内部不同科室、不同事项的检查,必须采取联合检查方式进行,同一单位不得以不同名义对同一企业轮番检查。这一举措就使企业检查频次降低80%以上。
  检查数下来了,胶州又进一步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人性化执法机制,打造“轻则不罚,恶者重罚,罚教并举”的执法环境。青岛宏泰纸业有限公司因向饮用水源排放污水,被胶州市环保局罚款10万元。但执法人员并没有“忘记”企业,当获知南方有一项既能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又能增收的废浆回用新技术,主动联系专利方人员前往“会诊”,帮助企业上了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胶州企业真切感受到了规范化、人性化执法带来的好处。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桂旭是个“研发狂”,但以前却疲于应付各类检查,“检查一次好几天不得清净”,曾经还因不合理罚款闹上法庭。现在检查少了,自己和研发人员有充足精力开展技术攻关,今年自主研发的光学膜BOPET生产线成功试产,打破了国外垄断。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胶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注册企业达14194家,数量列全省各县(市、区)前茅,今年以来月均新增200多家,注册成活率超九成。在青岛市纪委组织的区市企业给政府效能服务评价活动中,胶州综合好评率高达97.7%,列各区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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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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