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当庭向杨澜等人道歉 自称“前车之鉴”

2014-04-11 15:45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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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志晖在自行辩护时称,“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希望给大家以警示,我就是前车之鉴。”同时,秦志晖还在法庭上对杨澜、罗援等被抹黑的人表达歉意。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秦志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秦火火受审。(图片来源于网络)

秦火火受审。(图片来源于网络) 

    大众网综合报道 1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秦志晖在自行辩护时称,“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希望给大家以警示,我就是前车之鉴。”同时,秦志晖还在法庭上对杨澜、罗援等被抹黑的人表达歉意。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秦志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公诉人称,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讯问被告人,被告人秦志晖犯诽谤、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秦志晖的行为触犯了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

  辩护人称,关于诽谤罪:起诉书指控的有关行为不属于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所规定捏造诽谤他人的三种情形,被告人没有捏造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关于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并非是明知编造虚假信息而予以发布,而且被告人秦志晖所发的微博也未达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程度,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着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进行了辩论。

  在被告人陈述环节,秦志晖对张海迪、杨澜、罗援等几名受害人进行了道歉,他说:“我的手段不光明正大,我今天站在这里也是咎由自取。”秦志晖说:“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就是前车之鉴。”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表示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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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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