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直通门”促进民营经济生机焕发

2014-01-19 22:52来源:大众网
分享到: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真正突破了“三重门”的“严冬”,放开民营经济直通市场经济的大门,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就不再遥远,那么,区域经济发展繁花似锦的局面也将会如期而至。

2014年山东省两会大众网系列述评⒂

打开“直通门”促进民营经济生机焕发

大众网特约评论员 寇军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认真筹备全省民营经济大会,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方面取得突破。(详见大众网2014年山东省两会专题)
 
  毋庸置疑,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成效最为显著的领域:民营经济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灵活转化;由于紧贴市场需求,产生了“鲶鱼效应”,成为公有制经济的有效补充,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各项政策的激励下,企业发展实力增强,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增长贡献率逐步上升,甚至达到了50%的高位。
 
  事实证明,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也居于全国前列。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时代浪潮中,山东的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但是,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民营经济同样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三重门”现象,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突破和化解。
 
  所谓“三重门”,反映的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些现实困境。比如,面对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民营企业“看得见、够不着”,无法大展拳脚;在经济发展的具体环节,虽然民营企业可以加入“大合唱”,而相对严苛的规定,使得民营企业只能游走于“边缘地带”,以至于到最后不得不选择退出“主战场”;在一些产业领域,民营企业缺乏同等的主体地位,存在无形门槛,常常会由于各种约束,最终在“竞争”中淘汰出局。
 
  新世纪以来,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越来越多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出台,从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到2010年的“新36条”,再到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展的环境越来越宽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公有制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合作和竞争关系,创设了同等公平竞争的环境,在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方面,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又一次重大“利好”。
 
  对于区域经济而言,地方政府促进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打破“玻璃”、拆掉“弹簧”,不再戴“有色眼镜”,让民营企业在区域产业布局中实现集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营造民营企业融资的健康环境,破解民营企业用地难困境,加大扶持,鼓励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真正突破了“三重门”的“严冬”,放开民营经济直通市场经济的大门,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就不再遥远,那么,区域经济发展繁花似锦的局面也将会如期而至。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王凯

责任编辑:王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