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决定4件代表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

2014-01-22 07:25来源:大众日报
分享到: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今天上午举行的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其中4件代表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其余45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记者 李占江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1日讯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今天上午举行的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其中4件代表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其余45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作为议案处理的4件是: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1号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的议案、青岛代表团孟鸣飞等22名代表提出的第3号关于制定《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0号关于修订《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济宁代表团于安玲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47号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这4件议案分别交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将第1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第3号和第10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第47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分别提出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截止1月20日14时,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36件。其中,属于工业、基建、交通、财经等方面的102件,占建议总数的43.23%。属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67件,占建议总数的28.39%。属于劳动、人事、民政、司法方面的39件,占建议总数的16.53%。属于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20件,占建议总数的8.47%。属于政法方面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1.69%。其他方面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1.69%。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大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陈凤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