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鑫:采取强有力措施应对雾霾天气频发

2013-12-23 17: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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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空气现状和地方实际,明确不同地市、地区、领域的不同责任目标,各地市、地区、领域需在规划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规定各地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对燃煤产生的污染、机动车排放的污染、扬尘粉尘及工艺尾气等污染进行防治,按期实现达标规划。对本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可以划分为三类,在不同时期可分别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近日,省政府与各个地市签订了《责任协定书》,以此应对近期频发的雾霾天气,雾霾天气的频发有着多种原因,雾霾天气更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空气现状和地方实际,明确不同地市、地区、领域的不同责任目标,各地市、地区、领域需在规划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规定各地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对燃煤产生的污染、机动车排放的污染、扬尘粉尘及工艺尾气等污染进行防治,按期实现达标规划。
    对本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可以划分为三类,在不同时期可分别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例如:
    国家、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特定工业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三类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此外,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应由各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报省厅或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确立综合治理方案,对能源消费结构综合治理,确保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在2020年前如期实现的目标如期实现。
    1、煤炭在能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对此,必须综合治理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对此,应建立对市县政府的考核机制,督促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改进能源结构,发展集中供热,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对企业强制实施原煤脱硫技术,原煤脱硫技术可以除去燃煤中大约40%一60%的无机硫。同时鼓励优先使用低硫燃料,如含硫较低的低硫煤和天然气等,必要时可对优先使用低硫燃料的企业进行适当补贴。
    2、制定相关行业燃煤标准,改进燃煤技术,减少燃煤过程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例如,液态化燃煤技术是受到各国欢迎的新技术之一。它主要是利用加进石灰石和白云石,与二氧化硫发生反应,生成硫酸钙随灰渣排出。对煤燃烧后形成的烟气在排放到大气中之前进行烟气脱硫。对于燃煤技术的改进,也应由相关部门强制推进,不达标的设备一律淘汰。
    3、逐步推进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炉灶改造工作,确保2020年前城市餐饮服务业各类炉灶全部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对未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和高污染燃料基本禁燃区域的民用炉灶,应当限期改用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镇地区的居民销售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煤炭及煤制品。
    4、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应当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房。新建和改建住宅小区及其他需要供热的建设项目,应当统一安排公共热网和热源;因特殊情况确需新建分散锅炉房的,须按照管辖权限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已建成的住宅及其他建筑物采用分散供热方式的,应当按照规划实行区域性联片供热。集中、联片供热有余热的单位,不得拒绝向邻近单位供热;已实行集中、联片供热的单位不得擅自退出。并且,强制推进社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采取必要手段全面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大力治理机动车排放。
    1、明确市县主体责任,采取措施落实绿化责任制。城镇建成区的裸露地面,应当进行绿化或铺装。因拆迁产生的临时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必须采取覆盖等有效有用的防尘措施。农村非农用耕地区域、土地沙化区域、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应当进行绿色植被覆盖,最大程度上减少裸露土地。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对施工现场周边围挡、对施工临时道路铺装和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垃圾实行密闭储存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城市主要道路的保洁,应当采用机械化湿式清扫,最大努力的避免扬尘等出现。
    2、集中的饮食、娱乐等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业及单位食堂等,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烟尘和恶臭等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的污染。全面禁止在露天烧烤食品。在人口集中居住区的居民住宅楼内,不得新建产生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场所;在商住综合楼或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新建产生污染的饮食娱乐服务场所,应当具备防治污染的条件。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应明令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或区、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医疗污染物必须在指定的专设焚烧炉内焚烧。
    强制推进机动车技术改造工作,鼓励生产、消费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推广使用经国家认定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技术、装置及油料添加剂。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单燃料燃气汽车。销售车用柴油的单位和个人,强制其配备有效去除胶质、灰份等杂质的过滤设备。
    四、建立群众反映的有效互动机制,设置群众巡回义务监督员
    积极鼓励群众监督政府行为和企业实际排污状况,建立对政府不作为的纠风处理机制和对企业的违法举报受理机制。加大暗访和巡查力度,设立并公开选拔群众义务监督员或志愿者,为其颁发义务监督证,赋予其监督政府执法行为和企业排污状况监督的权力,鼓励他们针对实际提出建议,积极发挥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的作用,并对其反映问题属实进行一定补贴补助。
    五、积极发展林业,实施空气污染植物净化
    植物具有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截留粉尘、吸收大气中有害气体等功能,但必须加强相关规划,搞好环保部门与林业、规划部门的协调;一方面可以在大面积的范围内,长时间地、连续地净化大气。尤其是大气中污染物影响范围广、浓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植物净化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另一方面,可以在工业区、住宅区间,城区和郊区间,建立“植物隔离带等”,并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地、有选择地扩大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具有长效能和多功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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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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