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夯实道德的根基

2014-04-11 08:06来源:光明日报
分享到:

从2007年开始,山东省启动实施了以“孝、诚、爱、仁”为主题的“四德工程”,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善举立传。据统计,全省7年间已有逾万个村居、1000万名群众参与。随着道德建设逐渐融入日常生活,用制度夯实的道德根基越来越牢不可破。

    本报评论员 《 光明日报 》
    从2007年开始,山东省启动实施了以“孝、诚、爱、仁”为主题的“四德工程”,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善举立传。据统计,全省7年间已有逾万个村居、1000万名群众参与。随着道德建设逐渐融入日常生活,用制度夯实的道德根基越来越牢不可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风气不正等不良现象日益严重,社会不良风气侵蚀了道德根基,冲击了千百年来积淀的中华文明,也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造成社会道德“摔倒”的原因有很多种,而扶起“摔倒”的道德,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就是重塑人们内心的价值观。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宏伟目标,通过顶层的制度推进,为人们核心价值观的养成提供了强大制度基础。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推进,也需要具体实践方面的点滴进取。山东省提出的家庭美德的“孝德”、职业道德的“诚德”、社会公德的“爱德”和个人品德的“仁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不仅看上去简单易懂,在操作上更是有章可循。

    经验告诉我们,道德建设需要宣传和舆论的力量,更需要以制度激励道德和惩罚失德,两者结合才能推动人们的道德自觉养成。山东一些地方通过晒孝德,把各家各户的孝道践行情况摆在阳光下,一张养老榜胜过千言万语。这种方式虽然看似简单而又传统,却是千百年来被验证过的十分有效的做法。而山东各地纷纷启动建设的征信系统“黑名单”、企业信用网等,则让不道德的行为受到舆论甚至法律的惩罚。失德者受惩罚,本身也是对道德行为的激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山东善行义举榜的成功经验让我们看到,让普通的道德行为得到表彰,让每个人都能亲身感受道德的力量,我们就能激发全社会最大的道德力量。只要我们从制度建设出发,在实践层面力行,让道德融入人们的生活,就一定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余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