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西海岸新区获批 青岛实施"全域城市化"

2014-06-11 10:01:00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潘旭业 吕璐 蓝娜娜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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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下发通知,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这意味着新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批复同意时间为6月3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位置示意图。 据人民网

  齐鲁晚报青岛6月9日讯(记者 潘旭业 吕璐 蓝娜娜 李珍梅) 日前,国务院下发通知,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这意味着新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新区包括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这也是我国第九个国家级新区。

  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批复同意时间为6月3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胶州湾西岸,包括青岛市黄岛区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具备推进陆海统筹、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的独特条件。 

  这是自201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之后,对深入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又一重大战略举措。设立国家级青岛西海岸新区,对全面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深化改革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深远海开发与陆海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中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要充分发挥区位条件、科技人才、海洋资源、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综合优势,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深化对外对内开放,把新区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国家级新区,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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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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