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教育腐败惩防体系 “零容忍”惩治教育腐败

2014-03-20 08:03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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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对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突出办案重点,严查基建、采购、招考、后勤等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记者 王桂利 江昊鹏 报道
  本报济南讯 3月12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对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突出办案重点,严查基建、采购、招考、后勤等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我省将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禁“点招”行为,并严肃招生秩序,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抓好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业行为,打击学术造假。
  省教育厅还印发了《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7项整治任务。省教育厅将组成督察组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7项任务按期完成。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教育腐败。今年教育系统将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标准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将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财务后勤等部位和环节的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通过执纪办案,起到监督、预防、治本的作用。
  我省将推进教育系统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中小学校要加大办学条件达标和素质教育信息公开,高校要加强招生、财务、干部人事、科研经费等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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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零容忍”惩治教育领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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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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