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四周年 深入持续纠治"四风"

2016-12-05 12:18:00来源:舜网-济南日报作者:

  山东济南出台数十个文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4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7起,处理798人;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56起454人。

  自2014年至2016年11月,全市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37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19人,追究监督责任18人。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年来,济南市从狠刹公车私用,到严查会所中的歪风;从对机关内部食堂进行专项整治,到清理整顿超标准办公用房;从查纠面上“四风”问题到深挖隐形变异“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一个批次一个批次地曝光,党风政风带动行风民风,新风正气充盈在泉城大地——

  4年前的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发出正风肃纪、激浊扬清的动员令,拉开全面从严治党的序幕。

  4年来,济南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了《中共济南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制定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4年来,济南市纪委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总抓手,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解决了一些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刹住了一些曾经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赢得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衷心拥护,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济南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压实“两个责任”以责任追究促履职担当

  ——全市两年对237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济南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2014年,济南市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共有148名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参加,重点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每年召开的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上,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制定任务分工意见、与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签订责任书的重点内容。此外,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党政班子成员述廉述责等工作中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

  为在全市营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浓厚氛围,济南市成立了济南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团,重点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宣讲团成立以来,共组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的宣讲89场,培训党政机关干部12750余人次。宣讲团从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规范的主要问题、具体的制度规定等方面解疑答惑,提出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明确了具体要求,增强了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此外,按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一案双查”,对于敢于顶风违纪,继续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不断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以问责促尽责。

  自2014年至2016年11月,全市共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37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19人,追究监督责任18人。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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