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奖施行五年 潍坊有如此之多的英雄模范

2017-12-21 09:48:00来源:潍坊晚报作者:陈怀禹 宋树云

  《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施行五年以来,我市共表彰74人和一个群体

  12月20日,记者了解到,自《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从2012年12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表彰了1名见义勇为英雄、73名见义勇为模范和1个模范群体,对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实施救助。今年35岁的赵洪涛是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魏家村的一名村民,截至目前,他是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唯一一名见义勇为英雄。

  1名英雄73名模范

  1个群体获得表彰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从2012年12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施行五周年以来,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表彰了1名见义勇为英雄、73名见义勇为模范和1个模范群体,对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实施救助,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英模的关心爱护。

  据了解,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3万元,牺牲的追加慰问金3万元;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1万元,牺牲的追加慰问金3万元;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4万元;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颁发奖金2万。

  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13年8月份经省民政厅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从设立后到2016年,共发放见义勇为奖金102万元。

  皮卡车连续撞人疯狂逃窜,他挺身而出擒住肇事司机

  12月20日,记者来到安丘见到了赵洪涛。他理着短发,身着棕色外套,看上去阳光帅气,像个书生,不像一个敢于逼停肇事车辆的“大胆儿”。面对采访,赵洪涛很腼腆:“当时现场许多人都帮忙阻拦了,我只是其中一个,没什么好说的,就一心想着要把肇事司机拦住,别让他伤害更多的人。”

  2015年1月15日17时许,玄某驾驶皮卡货车沿永安路行驶至潍徐路路口时,将正在路口执勤的安丘市交警大队协警徐某撞倒并碾轧后驾车向北逃逸,逃逸过程中又先后与前方骑电动自行车顺行的李某、朱某发生追尾碰撞,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朱某及其女儿程某受伤。玄某继续驾车逃窜。

  这一幕的发生,令周围的行人和司机都目瞪口呆,当时,驾车经过的的赵洪涛也惊呆了片刻。由于事故发生时正值学生放学和市民下班的高峰期,任由肇事车继续横冲直撞,后果不堪设想。赵洪涛在多次鸣笛示意对方停车未果后,立即猛踩油门强行超车,不顾凶险猛打方向,死死封住肇事车逃跑的路线。

  “我一看这个情况,不能让他跑了,我就加大油门到他前面去堵住他了,他就撞我车后面了。”赵洪涛说,他成功逼停肇事车辆后,肇事司机迅速打开车门向北狂奔逃窜。赵洪涛也迅速下车紧追不舍。

  受赵洪涛的感染,路过的市民也挺身而出加入到了追赶队伍。肇事司机一度被逼停摔倒在路边,但对方并未“泄气”,爬起来还想逃窜,赵洪涛冲上去一把抱住他。“拦住对方的时候,他拳打脚踢,差点打中我的眼睛。”赵洪涛说,他和另一名市民合力将玄某控制,并移交给处警的民警。

  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受其言传身教从小就乐于助人

  “当时去追对方的时候没感觉出来,晚上回到家浑身都疼,有的地方一片青紫。”赵洪涛说,事后他被送入医院检查,他的肘部、肩部、膝部等多处地方出现软组织损伤和筋伤,过了两周才逐渐恢复。

  在赵洪涛眼中,见义勇为都是理所应当的,自己当时做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有时间多想。“我想别人遇上这个事的话也会和我一样,第一想法肯定是不能让他跑了。”

  赵洪涛说,自己从小就受到父亲的言传身教,把帮助人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来做。“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他从小就教育我,要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人。”带着对父亲的崇拜,赵洪涛从小乐于助人,希望自己成为像父亲一样的“英雄”。

赵洪涛见义勇为获奖

  见义勇为英雄 赵洪涛

  今年35岁的赵洪涛是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魏家村的一名村民。2015年1月15日下午,他在犯罪嫌疑人连续开车撞人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驾车追赶并逼停了肇事车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见义勇为释疑

  问:哪些行为可以界定为见义勇为?

  答: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见义勇为既包括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也包括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又包括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行为。

  问:发生见义勇为行为后向哪个部门申请举荐?

  答: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是见义勇为的确认机构。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综治办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员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综治办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问:在多长时限内可以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答: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按《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不再予以确认。

  问:经过哪些程序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答:一是对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县市区综治办应当提出拟确认的意见。二是对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县市区综治办应当要求申请人、举荐人补齐证明材料;必要时,县市区综治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三是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确认申请、举荐,县市区综治办应当组织由有关机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作出拟确认的评审意见。四是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县市区综治办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并颁发见义勇为证书。五是对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县市区综治办应当作出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举荐人。六是申请人、举荐人对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该书面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再次确认;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应当自收到再次确认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评审或者重新评审。七是对依照前款规定重新作出的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仍有异议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不予受理。

  问:对见义勇为人员如何进行奖励?

  答: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可以累计享受。见义勇为人员不仅可以享受全国、省、市、县人民政府授予的相应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也可以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问:我市对见义勇为行为授予什么荣誉称号?

  答:授予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称号分为“潍坊市见义勇为英雄”和“潍坊市见义勇为模范”两个档次。对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对事迹突出,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潍坊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见义勇为群体的荣誉称号分为“潍坊市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潍坊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两个档次。

  问:我市对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如何进行救助?

  答:我市按照“丰富救助形式、扩大救助范围、增强社会效果”的原则,积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工作,采取了“3+X”模式,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救济救助力度。“3”即3种固定的救助形式,一是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救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月发放400元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金,期限两年。二是见义勇为人员(或父母)安心养老救助。对特困家庭中无依无靠的见义勇为人员(或父母)每月救助400元,直到去世,临终前再给一定数额的丧葬救助金。三是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快乐成长救助。对特困家庭中无依无靠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18岁以下的每月救助400元,直到18岁,考上大学的,救助一定数额的学费。“X”即采取灵活多样的走访慰问形式。

  问:如何申报我市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救助?

  答: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救助的见义勇为人员特困家庭的条件是:1、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伤残,致使、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的;2、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因康复医疗,家庭经济负担特别重的;3、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无稳定收入保障,存在子女就学、老人赡养等突出困难的。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可以向当地基层组织反映家庭生活情况,由其向县市区综治办反映(或由见义勇为本人或家属直接向县市区综治办反映),由县市区综治办公示、确认,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确定,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每月发放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金,期限两年。两年期满,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可以继续申报特困家庭救助。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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