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干扰“两委”换届

2017-12-22 08:08:00来源:沂蒙晚报作者:付茜

  为保障临沂市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近日,中共临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扰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观念,带头宣传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带头支持公平竞选,带头排查矛盾隐患,带头协调解决热点问题,不得以任何名义干扰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七个严禁”:严禁在公共场合传播和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任何言论;严禁凭借个人职权和影响干扰换届选举,为亲朋好友当选打招呼、要求提名推荐候选人;严禁为竞选人出谋划策,暗中提供帮助,操纵换届选举;严禁到换届选举现场帮助竞选人游说、拉票等干扰选举秩序等行为;严禁故意对有关换届选举政策进行曲解,挑动、纵容、支持、组织党员群众无理取闹,制造事端;严禁对亲属越级上访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为无理上访人员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凭借个人影响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中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也作出了具体要求。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干扰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案件,依法依纪处理具体责任人、约谈单位负责同志,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具体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要先终止资格;是党员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不是党员的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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