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行动方案:2017年全省残疾人基本达小康

2014-10-21 07:25: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齐静 江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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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4-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扶持80万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等目标。

  10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4-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扶持80万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等目标。

  记者了解到,我省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近110万人,《方案》实施后将为他们的生活提供更多保障。

  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 

  在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方案》提出,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

  省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张文涛介绍说,此前,由于重度残疾人独自生活困难,成婚比例低,多是与父母、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如果其所在家庭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重度残疾人就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方案》规定未单独立户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无疑减轻重度残疾人所在家庭的负担与压力,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

  此外,《方案》中还提出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加大扶助力度。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各级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措施也被列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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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王雅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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