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来了!明年山东实现执法事项全覆盖

2016-12-02 06:59:00来源:新锐大众作者:张春晓

  今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 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7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此举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一单、两库”。

  凡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两库”,《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求,可集中建立本地区、本行业“两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整。

  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名称(姓名)、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可按照行业类别、区域分布、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等条件分类建设子库。

  此外,《方案》还要求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包括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明确抽查操作流程,采用摇号、机选、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明确检查工作规范,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务院提出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 ’基础上,增加了‘三运用、三衔接’。其中,‘三运用’是指通过对检查结果实现规范结果处理、强化结果公开、注重结果分析的三种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三衔接’是指通过做好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常规监管方式和联合检查三个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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