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十公开”、“六不准”打造“阳光工程”

2014-08-20 10:53:00来源:大众网 作者:姜洋
分享到:

在2014山东高招考生录取时,我省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和“二十三条不得”的工作纪律,确保山东高考“阳光工程”建设。

  山东高考严守“十公开”、“六不准”打造“阳光工程”

  大众网济南8月20日讯记者 姜洋)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2014山东高招考生录取时,我省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和“二十三条不得”的工作纪律,确保山东高考“阳光工程”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介绍,在巩固实施“阳光工程”方面,我省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加强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录取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对于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选派业务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负责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每一起来信、来电、来访。

  在录取管理方面,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六不准”、“十条禁令”和“二十三条不得”的工作纪律。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纪检组抽调专人成立纪检监察组进驻招生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实行招生录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严格监督高校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情况,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正式录取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

  同时,为了确保录取工作秩序,今年我省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规范和约束措施,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录检大厅出入人员的管理。在录取中心门口,专设警卫,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录检大厅。二是加强对核心数据的管理。操作核心数据库,需要掌管核心数据的3人分别输入密码,并要求3人同在现场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数据安全。三是录检员不得使用办公电话对外联络与工作本身无关的业务,更不能向外泄漏其他录检员的电话。四是录取服务室安排2名公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由录取服务室负责人和2名公安人员分别掌握钥匙和密码,三方同在才可以开启使用印章。五是调整计划必须经过教育部的管理网络。六是加强现场信息查询管理,防止录取信息泄露和非工作使用。七是录取工作期间,一律不允许吃请或请吃。八是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不随意在网上传输重要信息,不在网上乱发表言论,不在现场玩网络游戏。九是在重要部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内部监控。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宝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