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高考政策变化 新增5所单招院校

2014-05-29 15:56:00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作者:刘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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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2014年潍坊普通高考相关政策公布,主要有12项变化,是近几年变化最多的一年。除全山东省统一实施的新政策之外,潍坊还增加了5所单招院校。

  大众网潍坊5月29日讯(记者 刘贝贝)29日,2014年潍坊普通高考相关政策公布,主要有12项变化,是近几年变化最多的一年。除全山东省统一实施的新政策之外,潍坊还增加了5所单招院校。

  2014年高考政策主要变化

  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

  从2014年起,我省夏季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

  取消基本能力考试和外语科目听力考试,考试时间从两天半缩短为两天,即6月7日至8日。综合科目由240分增加到300分,考试时间150分,语文、数学和英语都是150分,总分750分。

  放宽高考报名户籍限制

  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2014年起,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济南、青岛不再单独划线。

  取消“奥赛生”等保送资格

  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以及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只有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才具备保送生资格。

  体育特长考生可享受加10分政策

  201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参加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录取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试点范围和规模

  2014年新增13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今年山东共有42所高职院校拥有单独招生资格,招生计划34104人。我市有10所: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其中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今年新增的院校。

  推进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3+4”、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3+2”分段贯通培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专业覆盖面,遴选部分国家级示范中职立项学校、近三年来连续在国家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特色名校,与优质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3+4”分段贯通培养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参与“3+2”分段贯通培养的高职院校和优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

  首次推行地方高等院校面向农村专项招生计划

  今年我省将在本科一批有招生任务的省属本科院校安排不少于2%的招生计划,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52个省级财政困难县实行定向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全省大约700人,主要面向省级财政困难县的贫困农村考生。

  2014年有25所高等职业院校首次实行注册入学试点。凡参加当年春季或夏季高考取得成绩、统招批次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试点高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经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环节注册入学。注册入学考生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知识”加“技能”考试模式

  “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省公布的38个专业类目由省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该项考试已经结束。

  春季高考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

  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根据“知识”部分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的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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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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