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得大于失”的城镇化才有生命力

2014-04-22 06:59: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周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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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件事,只要“得大于失”,做的人肯定很少犹豫;反之,如果“失大于得”,即使用上九头牛去拉,也往往少有响应。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城镇化不可能千城万镇齐步走,要因地制宜,该慢则慢、宜快则快,严格依法操作,切不可为“抢速度”偏离初衷。

  □ 周学泽

  任何一件事,只要“得大于失”,做的人肯定很少犹豫;反之,如果“失大于得”,即使用上九头牛去拉,也往往少有响应。城镇化只有让农民“得大于失”,才会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当前,很多地方城镇化建设都很热火,进展很大,但效果也参差不齐。一些县市的城镇化建设停留在“表面”,道路拓展了,高楼盖起来了,看上去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但是城镇化内涵建设严重不足,尤其是作为城镇化核心的“人”,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有些已经“被城镇化”的农民,靠力气打打零工赚点生活费,生活水平和过去比反而有所下降。谈起这种城镇化,农民不领情,称作“驴屎蛋子外面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让农民生活更幸福。既然如此,城镇化的过程就绝不是要牺牲农民的利益,或者说,即使暂时和局部有所损失,但从整体和长远来看,必须是“得大于失”。如果城镇化的过程不是让农民“得大于失”,而是“失大于得”,就远离了城镇化的目的,各种“进城”努力将失去意义。
  “失大于得”,与城镇化步伐迈得过快、过大和操作不规范有关。比如,当地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够强大,又不能借助外力,但仍强推城镇化,既没有财力补偿农民失地的损失,又没有就业培训机制,农民“失大于得”在所难免。各地发展水平不一,城镇化不可能千城万镇齐步走,要因地制宜,该慢则慢、宜快则快,严格依法操作,切不可为“抢速度”偏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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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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