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评论:求取公共项目最大社会公约数

2014-05-13 06:50: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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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公示,引发群体事件。5月11日下午,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毅表示,全程确保群众知情权,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成能求取最大公约数的项目。

  □ 周学泽

  5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公示,引发群体事件。5月11日下午,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立毅表示,全程确保群众知情权,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成能求取最大公约数的项目。
  近几年,因担忧项目污染而集会抗议的事情发生过多起,个中教训值得思考。
  首先,正确的项目不能缺了正确的程序。据报道,杭州主城区生活垃圾年增10%左右,每天有超过5000吨的垃圾无法处理,建设垃圾焚烧厂是缓解“垃圾围城”现象的最有效方式。正确的项目遭到抗议,据媒体报道,村民称“秘密开工”是导火索。这说明,正确的项目,不能缺了程序正义,否则就可能产生误会甚至冲突。
  与此同时,正确的权利也需要正确的表达。担心项目有可能污染并威胁自身健康而表达诉求,是公众的权利。但正确的权利需要正确表达,“堵塞交通、打砸抢”,用违法犯罪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避免在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冲突,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门需要思考,在利益交织的情况下,如何面对群众诉求,如何以科学方法与公众有效沟通,简单地将问题归咎于某一方,找不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用正确的程序办正确的事,是现代政府治理绕不过去的坎,也是许多重大工程建设屡引冲突给我们的最大教训。对公众来说,提高自身依法维权的能力,不走极端,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好实现好正当的权益诉求,远比用违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来得正当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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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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