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地为何难“飞”起来

2014-07-22 08:46:00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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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中,如何发挥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好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是一大课题。 记者调查发现,未利用地在实际开发中仍面临诸多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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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杨学莹 张海峰

 

 

  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中,如何发挥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好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是一大课题。

  至去年末,我省共投资14.65亿元用于未利用地开发,下达了三批开发计划,安排了29个开发项目,总开发面积89.5万亩。截至目前,29个开发项目已开工15个,竣工9个,完成开发面积42.2万亩。

  成绩虽然不小,但记者调查发现,未利用地在实际开发中仍面临诸多瓶颈。

受制于建设用地规模 

  7月3日,记者从东营城区一路向东,过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后,泛着盐霜的沙地上崛起了一座新园区,多处厂房正在建设,有的已经封顶。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高兴叶介绍,这里是占地4200亩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园区已引进了多个项目,“几乎所有的地块,都有意向企业了。”

  这个产业园的用地由未利用地转来。每年,东营的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都在2万亩左右。这些指标被集中用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等盐碱地上,变成了发展空间。

  但是,这些区域的“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都面临一个发展制约:建设用地总规模。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调研员郝春华告诉记者,项目落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有用地指标、有建设用地规模。我省每年有“未转建”指标5万-6万亩,并不少;但由于各地长期高速发展,“寅吃卯粮”,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经快碰到了“天花板”。即便有大片的未利用地,也不能用。

  “未利用地开发,减少了耕地占用,呼吁在国家层面予以支持,适当释放建设用地规模。”她建议。

缺政策,“飞地”难起飞 

  记者在黄三角几处由未利用地开发而来的工业园区看到,落地的基本都是本地项目,有的是扩大规模新建厂区,有的从城区搬迁过来,还有少数是从外地“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却几乎没有使用“飞地”机制“飞”过来的项目。

  “使用未利用地搞建设,不需要征地补偿,成本低于占用耕地。但未利用地区位偏远,企业有顾虑,物流成本高、招工难、生活不便,这是不利因素。”郝春华分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要障碍是不同行政区划间利益分配难以平衡。沿海发达地区的项目,如果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当地政府腾笼换鸟也要把它落下,不愿让往外地“飞”,想往外飞的,往往是淘汰项目、落后项目;本市不同区县之间,在招商中往往是互相防备,以免被“挖墙脚”。

  “飞地”搞得较好的,往往是利益分配设计比较好的。比如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从去年6月开始,潍坊15个县市区,都在滨海区设立了特色园区。潍坊不仅有政策,还将其上升为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滨海区负责园区规划布局和项目立项、企业注册,其他县市区负责各自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运营管理,并享受全部收益,各种统计指标和所有收益地方留成部分都归“飞出地”所有。

  “未利用地开发,缺的就是这样的‘飞地’政策!”郝春华对潍坊的做法表示赞赏。

期待顶层设计 

  省区域办黄三角建设规划处开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从战略规划、供地用地、园区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为各市县(市区)发展“飞地经济”特别是未利用地开发提供支持。

  比如,建议用地指标向“飞地经济”发展地区适度倾斜。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可适度向黄三角发展“飞地”经济的地区倾斜,并实行计划单列。建立省一级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并成立交易监督管理机构,规范交易行为。

  对各地自筹资金开发形成建设用地的,黄三角建设规划处提出直接计入各县(市、区)当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额。对于东营、滨州“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验区”,可划定建设占用未利用地备用区,在省政府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利用备用区未利用地进行建设的,实行“先行使用,年底核销”。

  在收益分配协调等方面,建议建立“飞入地”和“飞出地”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双方之间的项目合作。建立“飞地”经济收益分配划转中心,对相关税收收入、经济统计指标分享等进行统一核算与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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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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