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工业电价问题的留言回复

2014-07-10 21:29:0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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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4 09:08:28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网友:dfddqw (112.238.166.*)     2014-03-21 08:21   
  2014年1月起,山东实行大工业电价,每月变压器每千伏安收28元,电费每度电降低0.12元,以1千伏安变压器为例,28000/0.12=233333度,高耗能企业有可能达到这一水平,90%以上企业达不到这个用电量,致使电费大幅涨价。实行大工业电价就是变相涨价。请省长关注。
 
 
回复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回复时间:2014-04-09 15: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物价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大工业电价是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实施的。我省电力供应分为直供区和趸售县区,按照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热价格〉的通知》((75)水电财字第67号)规定和国家发改委批复,我省电力供应直供区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一直执行大工业电价,但由于管理体制、结算方式等方面的原因,对趸售县区的大工业用户,未能按国家要求执行大工业电价。2013年5月,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再次明确了“为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可先行与大工业用电实行同价并执行两部制电价。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的改革要求。
  大工业电价体现了公平负担的原则。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趸售县区上划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管理,我省趸售县区逐步具备了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的条件,加之长期以来趸售县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工业用户要求与直供区享受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为提高用电设备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用电的合理化和公平负担,我省明确趸售县区符合条件的工业用户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
大工业电价取得了较好效果。趸售县执行大工业电价后,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十分明显,对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节约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大工业用户已经减容995.7万千伏安,减少用户变电设备投资7.97亿元,避免了大量的闲置设备,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通过减少闲置容量,年降低用户损耗3.04亿千瓦时,节约电费支出2.37亿元,减少标煤消耗10.78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26.6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0.8万吨。据统计,目前全省趸售区域内约16%的用户通过采取销户、减容等措施,不再符合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条件。同时,通过采取按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多次或灵活式暂停等措施,目前基本电费分摊值平均为124.6元/千千瓦时,与用户电度电价下降幅度(35千伏及以下为0.1192元/千千瓦时、110千伏为0.1342元/千千瓦时、220千伏为0.1492元/千千瓦时)基本持平。
在大工业两部制电价政策推行过程中,部分负荷率较高的工业用户降低了电费负担,但也确实存在部分企业电费增长问题,主要是瞬间用电负荷大、预留发展空间以及企业开工不足等方面原因造成。对此,我们将继续进行政策跟踪,及时梳理问题,协调企业、电力部门共同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稳步推进大工业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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