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2014-07-10 16:20:00来源: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

  5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健康山东行动方案(2014-2016年)》(鲁政办字〔2014〕68号,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利用3年时间,继续实施“健康山东行动”,落实综合防病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提前实现小康社会健康目标。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环境和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健康日益成为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生态环境恶化,饮用水、食品、空气污染等危害健康的因素不断增多。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人口迁移到城市,导致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等发病率不断上升。而不良生活行为和方式引发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也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0年率先提出建设“健康省”的战略,组织实施了为期三年的“健康山东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整治,实施健康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山东行动”收到明显效果。为巩固“健康山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省政府确定继续开展新一轮“健康山东行动”。

  二、行动目标设定

  《方案》参照《健康中国2020》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了3项总目标,并从8个方面设定了49项具体行动指标。

  (一)总目标。到2016年,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5‰以下。

  (二)具体指标。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面。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健康生活方式方面。成年男性吸烟率降至50%以下,成年女性吸烟率降至2%以下。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日以下。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率达到100%,肥胖率低于8%,龋齿患病率降低10个百分点。

  3.全民健身方面。城乡居民健康人群《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普遍建设相应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6万人。

  4.卫生城镇创建方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10个,省级卫生乡镇(县城)100个、省级卫生村(社区)500个、省级卫生单位600个。

  5.环境卫生整治方面。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

  6.重点人群健康关爱方面。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7.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暴发疫情处置率达到100%。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9%以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市为单位至少创建1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人群死因与肿瘤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县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4‰,规范管理率达到80%。

  8.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和重点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95%,农村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药物抽验和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抗菌药物及静注使用比降至50%以下。

  三、行动内容和措施

  为了确保行动总目标和各项指标的实现,《方案》统筹考虑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外部环境、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等关键因素,紧紧依托卫生创建平台,严把入口健康关,提出了具体的八大行动。

  (一)抓“普及”,提高城乡居民自身健康素质。

  包括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全民健身行动等3大行动。

  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刊播(登)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积极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在所有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提高居民和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率。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咨询。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开展校园和社区伤害干预行动,减少儿童和老年人跌落、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

  2.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引导合理膳食。切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3〕19号精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14〕19号)要求,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宣传,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健康家庭,健康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

  3.推广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不断提高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质量。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扩大体育场馆等面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加大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大力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体育健身项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达标争创活动,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指导服务。

  (二)抓“整治”,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不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扎实推进农村改厕进程,消除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流行。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减少鼠类危害。开展“除四害”先进城镇创建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

  (三)抓“防保”,关注重点人群健康和重点疾病防治。

  包括健康关爱和疾病预防控制2项行动。

  1.健康关爱重点人群。一是关爱老人健康。积极开展符合国情省情的养老服务模式,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二是关爱妇女儿童健康。加强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儿童营养干预,实施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一是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落实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措施,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积极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质量,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二是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开展慢性病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死因登记报告、肿瘤登记报告和急性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推广重点癌症筛查和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适宜技术,普及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三是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医师与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医师点对点指导关系和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加强精神疾病的康复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设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县(市、区)全部开通心理卫生援助热线。

  (四)抓“载体”,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开展“卫生城镇创建行动”。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加大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省级检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强化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向乡、村延伸。加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管理,严格落实复审工作制度,促进卫生城镇品质提升。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五)抓“入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比率。加强宣传引导,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预警和控制,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倡导食用绿色食品。强化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和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和居民的用药科学性。规范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居民科学、正确用药。

  (六)抓“考核”,强化措施落实。

  为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强化督导考评,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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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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